六盘水人事考试信息网

六盘水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银行、医院、学校人事招考信息大全。

当前位置: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 六盘水 > 盘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考察政审通知

盘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考察政审通知

经盘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拟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开展考察政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政审对象:2013年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中,通过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工作环节的考生(名单附后)。

二、考察政审内容:严格按《招聘简章》规定执行。

三、考察政审时间:2013年9月10日至9月14日。

四、考察政审地点:

1.报考盘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考生,考察政审地点设在盘县教育局(0858-3637526);

2.报考盘县人民医院、盘县第二人民医院、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盘县乡镇卫生院的考生,考察政审地点设在盘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858-3638431);

3.报考盘县戒毒教育康复中心的考生,考察政审地点设在盘县公安局政治处(0858-3237058);

4.报考盘县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考生,考察政审地点设在盘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0858-3632862);

5.报考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考生,考察政审地点设在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58-3126625);

6.报考盘县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考生,考察政审地点设在盘县审计局(0858-3632936);

7.报考盘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考生,考察政审地点设在盘县文体广电旅游局(0858-3639590);

8.报考盘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考生,考察政审地点设在盘县交通运输局(0858-3637640);

9.报考盘县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考生,考察政审地点设在盘县统计局(0858-3636930);

10.报考盘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考生,考察政审地点设在盘县安全生产监督(0858-3636278);

11.报考盘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考生,考察政审地点设在盘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0858-3635745)。

五、考察政审人员需提交的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职称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情况的证明原件;

4、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原件(已婚的出具相关部门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未婚的出具相关部门的未婚证明);

5、在职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已辞职人员需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证明原件。

六、工作要求

(一)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应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应当政治可靠、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正、责任心强;熟悉人事考察政审工作,善于识别人才。

(二)考察政审工作组主要职责:

1、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2、撰写考察政审材料;

3、汇报考察政审结果,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4、处理考察政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三)考察政审内容: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察政审方法

考察政审工作按照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定性评价、量性分析,保证考察政审的全面性、公正性;可采取个别座谈、倾听周围同志意见、查阅档案的方法进行。考察政审组要对考察政审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撰写结论性的考察政审材料,同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察政审定性意见(建议聘用或建议不予聘用)等。考察政审结束后将考察政审材料报送盘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有关媒体进行公示。

特别提示:

考察政审期间,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积极配合完成考察政审工作。如因考生通信联络不畅等原因导致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附件1、考核登记表

附件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

附件3、考察政审人员名单

盘县201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