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充实警力,增强公安机关的战斗力,从而有效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临时招聘道真自治县公安局巡逻(特)警队员,为了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面向社会临时招聘20名巡逻(特)警队员(其中:女性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
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男性身高在168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8cm以上。
4、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裸视视力在4.8及以上。
6、退伍军人优先。
7、聘用人员需缴纳保证金2000元,合同期满以后,如聘用人员未违反工作劳动纪律以及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全额退还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间,如聘用人员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不予退还保证金。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实施方案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工作小组研究核准后,在道真自治县政府公众信息网、道真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 10日至7月13日。
2、报名地点:道真自治县公安局四楼政工室。
3、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小二寸照片两张,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名登记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者通知参加体能测试。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地点临时通知。
2、测试项目为: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4×10米折返跑、俯卧撑(女生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四项;评分标准:按照公安部《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计分,四项均合格者按积分由高到低进入政审或体检。政审和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
(四)政审
凡有下列情况的为政审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记录或违法违纪行为,或有吸毒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的;
(4)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五)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
对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工作组审查确定聘用人员。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试用合格者由县公安局办理完善相关手续。
四、工资及待遇
被聘用巡逻(特)警队员工资待遇暂定每人每月1500元,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52—5778821(道真自治县公安局)
监督电话:0852-5820893(道真自治县监察局)
道真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四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