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务川县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确保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监管工作顺利推进,确保监所安全。根据务川自治县委2014年议警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公益性岗位公安辅助人员。
一、招考聘用岗位、人数及性质
看守所辅警人员5名,其中食堂工人2名(要求4050人员,女40岁、男50岁),看守所辅警3名均为男性,为公益性岗位公安辅助人员,临时聘用合同制,一年一聘。
二、招考聘用对象和条件
(一)看守所食堂工人招考选聘对象和条件
1、4050人员(1974年8月1日以前出生和1964年8月1日以前出生)
2、本地非农业户籍;
3、遵章守纪,无不良行为记录;
4、服从用人单位安排与分配;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参与邪教组织活动的;
(3)本人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本人曾有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6)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法律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二)看守所辅警招考选聘对象和条件
1、本地非农业户籍;
2、退役士兵或大中专及以上(含职中)往届未就业人员
3、身高1.68米以上,年龄18周岁(1996年8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双侧单眼裸眼视力4.6以上,且身体健康;
4、遵章守纪,无不良行为记录;
5、服从用人单位安排与分配;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为接警员、交通协勤及乡镇聘用的巡防队员、综治消防交通协管员等公安辅助人员。
(2)本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参与邪教组织活动的;
(4)本人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本人曾被开除公职的;
(6)本人曾有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7)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在校生;
(9)法律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不符合报考对象和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考选聘程序
为了用人所长,选拔优秀人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本次招考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检、体能测试、面试、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工作环节。
(一)方法步骤
面向全县符合条件人员公开招考,具体步骤如下(具体工作日程如有变动,以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1、发布招考公告:2014年6月10日前,将招生简章挂于县政府网页公安局主页或在县城公示栏张贴。
2、报名:
报名时间:6月16日至18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
报名地点:务川自治县公安局五楼政工室。
报名方式:原则上采取考生本人亲自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证、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需有本人照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辖区计生部门出具);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辖区派出所出具);
(5)近期免冠小二寸照5张。
(二)资格审查。
时间:6月20日。人员组成:由县公安局、县就业局相关人员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知其领取准考证及体检时间;资格审查不合格,及时通知本人,并退还本人所有资料。
(三)体检
由县公安局、就业局相关工作人员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文件和招考简章规定身高、视力要求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试。体检不合格人员及时告知其不合格项目。体检一次性进行,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复查,认定为不合格。
(四)综合测试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的考试。均实行100分制。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现场答辩、操作或演练等方式进行。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或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体能测试项目:100米短跑,立定跳远,男子俯卧撑、1500米长跑、以上五项各占25分。体能测试由领导小组临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体能测试组,在测试地点当场进行。测试中,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需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事后报考人员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一律不予受理。体能测试结束后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评定出测试成绩。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或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体能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40%。
(六)考核(复审)
根据招考职位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考核复审对象。考核主要审查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及现实表现情况,同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写出考核(政审)报告。
在考核(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考条件者,经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考核(政审)中按政策规定发现有不合格的,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政审)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体能测试成绩较好、学历较高、年龄较小考生进入政审)。
(七)试用期考核。
考试完毕后,统一对考生资格审查、体检、考试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根据公示情况,按照考试总成绩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员,考核人员必须经过用人单位为期1个月的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次按照考试总成绩高分优先、退伍士兵优先、年龄较小优先递补考核,以此类推。不参加试用期考核或考核期限未满的,视为自动放弃,试用考核期间无工资报酬。
四、聘用人员待遇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办理录聘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宣布正式到岗。到岗人员由县公安局统一负责服装、装备,基本劳动报酬为每月1300元(与现指挥中心110接警员同等工资待遇。其中,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实行岗位补贴,现每月为650.00元,县公安局补助650.00元)。
五、相关规定
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签订劳动合同后,不按时报到上班、不服从分配、不履行工作职责的,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对合同期满、年终考核不合格者或合同期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由县公安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解除劳动关系。对合同期内,本人因各种原因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或经单位考核两次以上不胜任本职工作的聘用人员,报县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直接辞退,并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金。
六、纪律要求
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公招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七、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不明事项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务川自治县就业局:0852-5621465
务川自治县公安局:0852-5628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