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镇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为有序开展选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编外),工作地点:茅坪镇人民政府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谦虚诚信,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服从管理;
2.学历: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35岁以下(含35周岁);
4.有一定文字功底,熟悉电脑操作及应用。
5.身体健康。
二、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合格后月薪约1200元,参与年终考评(奖金福利根据工作情况研究决定),为其缴齐规定的社会保险。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日至3月10日(上午8:30至下午5:00);3月11日至12日进行考试录用(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报名地点:茅坪镇党政办,茅坪镇人社中心
3、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个人简历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卡片照2张。
4、联系人:张颖
联系方式13984530111
四、聘用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为三年,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一年一签。工作期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连续无故旷工1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20日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