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习水县2013年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等程序,肖梅、李芳两人符合聘用条件,确定为习水县事业单位拟聘人员,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举报电话:0852-2527441(习水县监察局)
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