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已于10月18日进行了第二次资格审查递补,09岗位排名第十二名考生陈国能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该考生不符合要求,故该岗位排名第十三名考生潘琴书符合递补条件,应递补进入资格审查,但由于工作人员的大意未将该考生递补进入资格审查。
现该考生递补进入资格审查已通过,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