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麻江县公安局面向社会一次性招聘农村片区交警中队协勤人员(限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名称:农村片区交警中队协勤人员。
招聘人数:6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麻江县户籍;
2、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30周岁以内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交通管理事业的公民;
4、退伍军人可放宽为初中以上文化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在1.6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6.自愿签订和遵守《保密协议》;
7.退伍军人、警校和各大专院校毕业生优先。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作为招聘对象: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3.受过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和待遇
工资按现行交通协勤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即每人每月2250.29元(其中:实发工资1100元,生活费补助300元,单位部分缴纳五险620.92元,个人部分缴纳五险229.37元)执行。招聘后试用期为2个月,月薪按工资标准的80%发放,不享受“五险”待遇;试用期结束被正式聘用的,按20%标准补足聘用人员前两个月工资并补交“五险”,此后,按标准足额发放工资和交纳保险。
四、岗位性质
不占公安编制、没有警籍、没有行政执法权限的合同制用工人员,由县公安局辖区派出所和农村片区交警中队实行集中食宿、统一管理。
五、工作职责
协助农村片区交警中队民警进行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道路安全、客运安全监管和开展巡逻防范、处置各类治安灾害事故、突发性事件;根据县委、县政府命令,开展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等工作。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9日至9月6日(双休日除外),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麻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联系电话::0855—2622567,13885595372,13985831883。
六、报名所需材料
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相关学历证书原件;退伍军人的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七、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政审),政审合格的,组织进行面试,面试录用者,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天,设立举报电话,对提出异议的及时调查核实,确保公平、公正。
八、体检
公示后无异议的录用人员由县公安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由就业局办理上岗手续。
本公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麻江县公安局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