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遵义市播州区司法局根据《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机关辅助岗位人员2名。
三、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或失地农民的失业人员。并同时符合以下招聘条件:
1.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勤政廉洁,谦虚诚信,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服从管理;
2.熟悉计算机操作及应用,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及协调办事能力,善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3.学历:大专及以上;
4.年龄: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
5.身体健康且具备岗位正常履职能力;
6.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7月23日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遵义市播州区司法局政工科603,联系人:谢方敏,联系电话:18286209808。
3.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交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原件(交复印件);
(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零就业家庭成员认定表》或失地证明原件;
(5)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1份(表附后);
4.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其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由区司法局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核情况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公示
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我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核查。经核查不符合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纳入我单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队伍进行管理,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待遇及社会保险。
2.聘用期限: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与我单位签订《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期间用工管理按城镇公益性岗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待遇
按照《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22〕31号)和《关于印发<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3〕18号)执行(播州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890元/月)。
七、本《招聘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286209808
附件:播州区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xlsx(点击下载)
2024年7月12日
(信息来源:https://www.zybz.gov.cn/ztzl/rdzt/bzqrlzyhshbzzl/ldjy_70051/202407/t20240712_85092803.html)
2024年遵义市播州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2人,7月22-23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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