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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湄潭县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简(3人,7月23-25日报名)

2024年遵义事业单位资料及考试消息群:770758924


  为进一步加强中共湄潭县委办公室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结合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按事业单位选调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中共湄潭县委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选调县机要保密技术检查中心工作人员1名(事业管理岗),县农村改革试验工作中心人员2名(事业管理岗)。

  二、选调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采取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范围

  本次选调面向本县的镇(街道)、县直部门事业单位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被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文字功底,领导好评,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县直部门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须满试用期,镇(街道)报考人员须满3年服务期(含试用期),以上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涉及年龄、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7月25日。

  (二)不得选调的情况

  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新聘用到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后在镇(街道)服务未满3年的,调动后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3.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4.县委管理的干部;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选调程序与办法

  按照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公开选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跟岗学习、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7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湄潭县行政中心A区4楼县委办公室。联系人:朱莹(18208478115)。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4.提交资料:《中共湄潭县委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事业人员聘用审批表)复印件1份。

  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测试资格,报名材料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始终,由县委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报初审结果。

  (三)测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0人的,不笔试,直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大于或等于10人的,进行笔试,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为闭卷考试,分值为100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能力。

  报考者的总成绩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与选调计划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同一岗位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敬业精神、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照考察对象档案、相关信息和材料进行复查,对资格复查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察对象自动放弃入围考核资格的,必须在考察前一天向考核组提交由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

  (五)体检

  考察对象均需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察对象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县委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进行跟岗。

  (七)跟岗学习

  考察合格者选调到县委办跟班试岗学习3个月。跟岗学习期间,其本人、组织关系不变,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

  (八)办理调入手续

  学习期满,结合学习期表现,经县委办主任办公会研究,符合调动条件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六、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在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县委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朱莹  联系电话:0851-24255866。

  附件:中共湄潭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www.meitan.gov.cn/mtzx/gsgg/202407/t20240722_851426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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