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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县公安局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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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湄潭县公安局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考试等工作均已结束,按照《湄潭县公安局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简章》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2《湄潭县公安局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2024年1月15日,进入体检人员于当日上午7:50前到湄潭县教育体育局(位于贵州湄潭县湄江街道泽溪路)签到,统一参加体检。

  (二)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未提供者不能参加体检,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医院需收取体检费350元/人(体检复查费用另计),由考生自理。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考生请详细阅读《湄潭县警务辅助人员录用体检标准》(见附件1)以及《体检温馨提示》(见附件3),自行做好体检相关准备工作。

  (二)如因未阅读通知或联系不上考生导致未能参加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请考生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的,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咨询电话:湄潭县公安局政工室   0851—24387024

  附件1:湄潭县警务辅助人员录用体检标准.doc

第一条 单侧矫正视力低于4.8,不合格。
第二条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慢性泛发性湿疹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 纹身,不合格。面颈部疤痕超过3厘米,其他部位疤痕超过10厘米,疤痕位于关节部位且影响活动的,不合格(工伤除外)。
第五条 尿毒检阳性,不合格。
第六条 肢体功能障碍(肘外翻超过30度且影响功能、下蹲不全超过90度、双下肢不等长超过2厘米或因各种原因造成肢体残缺、畸形、麻痹等,以致引起永久性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受限),不合格(工伤除外)。
第七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3米,不合格。
第八条 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九条 乙肝大三阳、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十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十二条 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十三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十四条 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十五条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六条  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八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等严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二十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颅脑手术后,不合格(工伤除外)。
第二十一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本标准由湄潭县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民警察职位)》《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标准制定,由湄潭县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湄潭县公安局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点击下载

  附件3:体检温馨提示.doc

体检前注意事项
一、饮食及体检时间
1.检查前三日清淡饮食,勿饮酒、勿食含血性的食物。
2.检查前一天晚上十点后禁食、十二点后禁水。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二、女性请特别注意
1.体检当日请勿穿连衣裙或连裤袜。
2.未婚女性、怀孕及疑是怀孕者,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宫颈筛查。
3.做子宫附件经腹者(涨尿);子宫附件阴式者(排尿)。
4.月经期间,不检尿液及妇科检查,月经结束三天后补检。
5.做TCT、PHV检查前三天请勿同房,勿行阴道冲洗或使用塞剂。
6.孕妇不推荐做CT,X线及C14检查。
7.体检时请按流程完成体检,如同时做妇科检查和妇科B超检查,请先参加妇科B超检查,再排空小便进行妇科检查。
二、其他注意事项
1.伴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等慢性病体检者,需将平时服用的药物携带备用(若因病长期服药者可继续服药)。
2.做CT或核磁检查时,禁止携带金属物。
3.受检日请穿宽松衣物,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勿穿戴金属饰品、勿戴隐形眼镜。
4.体检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体检医生联系。
5.应积极配合医生的各项检查,不要因为害羞而放弃某些检查项目。
6.体检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体检项目,也不要遗漏您的任何一项检查,体检中若发现异常,请遵医嘱及时到相关科室进行进一步检查,以免漏诊。

  湄潭县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2日

  (信息来源:http://www.meitan.gov.cn/mtzx/gsgg/202401/t20240112_835337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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