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红花岗区在珠三角地区的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发挥好我区驻深圳招商办事处的窗口作用,实现与珠三角地区各行业领袖、企业精英零距离沟通和资本无缝隙对接,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在全区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选派驻深圳招商办事处工作人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选派人数
3名
三、选派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招商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长驻
珠三角地区工作。
4.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5.年龄在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党政群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
6.思维敏捷,善于沟通交际,有较强的宣传推介,开拓能力,具有广泛的社会关系者优先。
7.会驾驶机动车,并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四、选派时间
1-2年。
五、选派程序
(一)发布通知。通过协同系统向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发布选派通知。
(二)自愿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报名或组织推荐报名两种方式。
(三)资格初审。由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红花岗区投资促进局联合审查,初审结果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及后续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派资格。
(四)面试。由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红花岗区投资促进局联合面试,面试结果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报名人员。
(五)确定人选。由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红花岗区投资促进局商定初步人选后报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
六、报名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报名或组织推荐报名两种方式。组织推荐报名方式需在报名表中签字盖章。
(二)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0日-15日9:00-17:00
(三)报名材料
包括《红花岗区公开选派驻深圳招商办事处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地点
红花岗区金融办(海尔大道党政办公区三楼)赵建龙处,联系电话:0851-28436758。
附件:红花岗区公开选派驻深圳招商办事处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