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判业务需要,经仁怀市人民政府同意,仁怀市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用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经考试、考核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范围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政法部门工作满5年的临聘人员、保安派遣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三、福利待遇
1.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享受工伤、医疗、养老、失业保险;
2.试用期满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
四、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优先录用;
5.身体健康,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0米以上。
五、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六、报名须知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现场庭审记录、面试、体检、考核等办法,按照以下程序公开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9日至4月15日
2.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电子照片一张。
3.报名地点:仁怀市人民法院。联系人:陈兰玲、周婷,联系电话:22297000。
七、考试设置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模拟庭审记录(计算机记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具体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应试者需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2.模拟庭审记录:全体报考人员进行模拟庭审记录,交仁怀市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评定后打分。
按笔试和模拟庭审记录的总分值折算后,排名前20名者进入面试。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
根据笔试、模拟庭审记录、面试折算后总成绩前10名进入体检、政审。
八、加分条件
(一)退伍军人笔试、模拟庭审记录折算成绩加0.5分,在部队期间获得团级以上表彰的笔试、模拟庭审记录折算成绩加1分;
(二)通过全国司法考试获得A、B证的笔试、模拟庭审记录折算成绩加1分;获得C证的笔试、模拟庭审记录折算成绩加0.5分;
(三)获得市级及以上见义勇为机构表彰的笔试、模拟庭审记录折算成绩加1分。
九、体检(笔试、模拟庭审、优先加分、面试后总成绩的前10名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替补,如遇拟替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模拟庭审环节成绩在前的人员进入体检。
十、政审
(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以及报考资格条件的复核。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因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怀市人民法院网公示五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二、聘用
(一)批准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纳编手续,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自行解决住宿。
十三、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仁怀市人民法院监察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22297021、18085233515、18085236565 。
(二)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
(三)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本方案由仁怀市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附:报名表.xls
仁怀市人民法院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