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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简章(4人)

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试行)》(遵府发〔2013〕15号)精神,结合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测试、考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12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见具体岗位要求。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熟悉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拥有良好的与人沟通的技巧,普通话标准,能熟练掌握和使用计算机及其他现代化日常办公设备。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在职人员,没有在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加分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12月8日至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遵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考办公室(红花岗区海尔大道中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大楼五楼511室),联系电话:0852-8264146。

4.报名所需资料: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填写完整《遵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报名表》(附件2),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遵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简章》,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报考者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如因考生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6.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需同时缴纳100元报名费。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不到3:1但超过1:1的,该岗位招聘人数不调减;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不到1:1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报名结束后对岗位招聘计划进行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书面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退费。

7.领取准考证

缴费人员请于2014年1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程序、时间及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实际操作相结合方式进,,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40%,面试60%。

(一)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市第五纪工委和市人社局的监督下,由遵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考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考试(闭卷)、阅卷等考务工作。

笔试时间为2014年12月13日(星期六)下午15:30—18:00。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内容为食品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遵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人际关系、调查研究、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常用办公软件操作等方面能力,要求面试人员一律用普通话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12月18日上午9点,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参加面试人员范围: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入围分数线(面试结束后划定)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2.第五纪工委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整个面试过程实施监督。

(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六、体检

(一)体检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招考办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其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工作应当组成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同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考察不合格,并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遵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或被举报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任的,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招聘单位报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备案。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遵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按照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试行)》(遵府发[2013]15号)的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市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人社局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局招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本《招考简章》由遵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裁决。

咨询电话:0852—8264146(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852—8981609(市纪委第五纪工委)0852—3163899(市人社局)


附件:

1:201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职位表.xls
2:201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表.xls

遵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领导小组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