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公开考调岗位及人数(共4人)
(一)湄江镇农业服务中心3人;
(二)湄江镇安监站1人。
二、 公开考调的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并需具备乡镇3年以上工作经历(2011年8月21日以前参加工作);
(四)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
(六)全县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和教育、卫生系统人员);
(七)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含2011年参加工作在当年不定等次的)。
(八)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笔试成绩折算比例后实行加分,同时符合几个条件的可累计加分,但总加分不超过3分:
1、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等次的加2分;
2、从2011年1月1日前至今一直担任股级干部的加1分(不含享受股级干部待遇人员,以组织部门认定的股级干部为准);
3、专业为水利(大)类、土建类(土建大类)、园林(园林技术)、园艺(园艺技术)的加1分。
三、公开考调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发布公告
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和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组织工作由湄潭县湄江镇2014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调办)负责,考调办设在湄江镇人民政府。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8月22日下午5:30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湄江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 彭顺琴 电话:13518522768
3、报名须提交的资料和缴纳的费用: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和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证明;
(4)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股级干部加分的,考生必须提供2011年1月1日以前乡镇正式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从某年至今的连续任职证明才能加分;三年优秀加分的由考生提供三年优秀证明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认可后才能加分。
(5)公务员身份参加考试的,需提供个人自愿转变身份为事业人员身份的承诺;
(6)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
(7)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填写《湄江镇2014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报名表》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清楚,若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填写内容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在《报名表》中要粘贴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报名结束后将在县人民政府网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接受监督。
(三)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由考调办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考调工作的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考人员资格条件或提供的证书证件等资料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考生的考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实行100分制,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考调办负责统一命题,制卷、评卷等工作。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4年8月23日下午14:30——17: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8月23日 上午8:30—11:30;
领取地点:湄江镇党政办。
领取准考证时间不再另行电话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费票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内容
《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将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和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时公布。
2、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折算后)和加分之和以及总考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不足3:1的,全部进入面试)依次确定,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折算后)和加分之和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由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必须在考调办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考调办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即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考调办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最终体检结论为不合格者,由考调办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人选。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由考调办另行通知。
(六)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由湄江镇党委政府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业绩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拟考调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或其它问题被纪检监察机关正在立案调查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5、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考调办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人选。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在考核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和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考调办按规定进行调查。缺额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择岗
被聘用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考调单位。
(九)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填写调动登记表,办理调动手续。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考调岗位的性质(事业)确定,薪随岗变。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考调工作的领导,成立“湄潭县湄江镇2014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湄江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招聘日常事务工作。
五、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公招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52--4221074 (湄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监督电话: 0852—4221467 (县纪委监察局)
附:1、
湄江镇2014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doc
2、
湄江镇2014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湄江镇人民政府
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