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水平和业务经办能力,加大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和定点服务机构的社会监督力度,推动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管工作,根据《遵义市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遵市人社通[2013]141号)的有关要求,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部分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1、向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反映参保单位、定点服务机构和参保人员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2、客观评价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和定点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3、参与对参保单位、定点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4、对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参保单位、定点服务机构和参保人员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二、聘用条件
1、热心公益事业,关心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正义感,对社会保险有基本的了解;
2、年龄在18-65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参加监督活动的身体条件;
3、在遵义市红花岗区工作,或居住在遵义市红花岗区;
4、自愿无偿参加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有意者可下载报名表(见附件),以寄送电子邮件或纸质文档形式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7月31日止。
纸质信件寄送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剑江路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金监督科。
联系人:冯国英;联系电话:8820573;电子邮箱:603565664@qq.com。
四、选聘人数及聘用方式
由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各方面条件从报名人员中选聘20名,受聘人员将予以公布,并发给聘书,聘期为二年。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