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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广播电视台选聘记者和播音员招考简章(4人)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绥阳县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绥阳县广播电视台选聘记者和播音员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察和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择岗、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数
1、新闻记者2名(限男性);
2、女播音员2名;
三、招聘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新闻记者从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新闻学》等相关专业应、往届毕业生中筛选;
2、女播音员原则从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2014年《播音主持》专业应届毕业生中筛选;
3、《播音主持》专业成绩优秀的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大三学生凭推荐表和相关表彰奖励证件可参加女播音员的筛选,被录用者来绥阳县广播电视台实习,能胜任工作者待获得毕业证书后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二)报考条件
1、热爱新闻事业,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无不良表现;
2、具有良好的新闻职业道德和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有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3、具有较强的阅读、写作及新闻理论和新闻采编能力;
4、具有国家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形象端庄,举止大方,言行自然;播音员需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普通话表达流利,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达一级乙等以上。
6、年龄:26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男,身高1.68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人员;
2、本人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发布招聘简章
通过高校校园就业网和绥阳门户网发布《招聘简章》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或电话联系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电话报名时间:网上发布招考简章后即可电话报名,报名电话:18585735553—杨老师。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以高校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新闻记者岗位携以下资料报名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自制求职简历或推荐表,相关表彰证件或能证明自己写作能力的其它证件;
2、播音岗位携以下资料报名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一级乙等证书,自制求职简历或推荐表,相关表彰证件或能证明自己写作能力、口语表达能力的其它资料;在读大三学生须提供在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承诺书。
3、提前电话报名的考生须在确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向招考小组提供以上资料。
(四)、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考简章》要求,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由工作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符合**职位报考条件”意见;现场等候面试。
在招聘工作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
(一)、考试形式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面试,再笔试。
(二)、考试内容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协调、专业技能、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的能力。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一套试卷)。《综合知识》考试范围:政治理论与政策、事业单位与职业道德、行政管理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人文基础知识及我国基本国情等;《专业知识》考试范围:招聘职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
(三)、成绩计算
总的考试实行100分制,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新闻记者职位: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综合计入考试总成绩。
2.播音员职位: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综合计入考试总成绩。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即为现场报名时间
2、面试地点:通过资格审查者现场等候工作人员的安排在高校指定的教室内参加面试。
(五)、笔试
1、需要进行笔试的职位,根据每个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数3:1的比例依次确定,如遇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尾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等候招考小组的电话通知。最迟在面试时间过后不超过两周内举行。
七、体检
(一)体检考生的确定
1.通过考试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
2.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体检。
(二)体检复查
体检不合格的考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考小组同意,可复检一次。
(三)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进行体检。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照体检收费规定进行收取。
(五)体检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绥阳门户网)。
八、考核(政审)
(一)考核(政审)考生的确定
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在县招考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政审)工作。
(二)考核(政审)内容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以在校表现为主,对往届毕业生以社会考察为主。
(三)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的资格条件者,按人事管理权限,经县招考办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绥阳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进行核实处理。
十、办理聘用手续
(一)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经试用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辞退。能胜任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报主管部门审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及待遇。公示无异议后选聘人员到电视台实习3个月,经试用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辞退。能胜任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县内编制内事业干部待遇,不能外调。
十一、本简章由绥阳县文旅局负责解释。若遇重大争议事项,由招考领导小组裁决。
咨询电话:0852-6363062(县招考办)0852-6227831(电视台)
监督电话:0852-6363201(县纪委)
报名电话:18585735553—杨老师
绥阳县选聘记者和播音员领导小组
2014-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