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遵义县城镇燃气行业发展需要,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和服务质量,减少和预防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县府议〔2014〕32号会议纪要精神,成立“遵义县城市管理局燃气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遵义县燃气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燃气安全巡查辅助管理员(临聘)。
一、组织领导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城市管理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招聘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组长:刘文焰
副组长:罗燕华顾贻勋郭方红毛万亮陈寿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城市管理局。郭方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韩先光,陈泽勇,谢天勇,杨廷生,曾馨为成员,主要负责招聘报名、资料收集整理和资格审查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一年一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采取面试、体检、政审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招聘人数:5名。
招聘职位:燃气安全巡查辅助管理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居住在遵义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
3、文化程度在初中及以上;
4、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基本燃气知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5月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以后出生),身高在1.65米以上;
7、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在4.0以上(或双侧单眼400度以内矫正视力均4.5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参与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吸毒人员或者强制隔离解毒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品行不端正,有流氓、盗窃以及纹身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亲属、配偶或者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与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相关工作的;
6、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录用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日至5月16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遵义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报名为现场报名,不设其他报名方式,报名时须应聘者本人报名,不得代报,且应当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红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3.是退伍军人的,需提供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具有驾驶技能的,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5.《遵义县城市管理局燃气管理员(临聘)报名登记表》两份;
五、面试
面试由遵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遵义县城市管理局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原则进行综合考察,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取前5名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政审。采取到拟聘用人员住地、学校等实地了解和调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七、培训及聘用待遇
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由遵义县城市管理局组织岗前培训,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工资待遇:1500元/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附件:《遵义县城市管理局燃气安全巡查辅助管理员(临聘)报名登记表》
县城市管理局联系人:韩先光,电话:7255038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杨廷生,电话:7230201
遵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遵义县城市管理局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