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城镇综合执法力量,强化社会管理,我镇原招聘执法队员因各种因素缺额10名,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坛厂镇综合执法队员10名进行补额。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10名(其中:男8名、女2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二)具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中专同等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复退军人学历适当放宽至初中以上;
(五)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至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体重不低于55千克;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
(六)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园区失地户及商贸街征地户、持有驾驶执照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3年11月9日起,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坛厂镇公开宣传栏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2日-11月16日上午9:00—17:00,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下午17:00,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地点:坛厂镇村管所
联系人:魏强联系电话:15120110493
3、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3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报名时填写《仁怀市坛厂镇人民政府2013年公开招聘镇综合执法队员报名表》一份。
(三)面试,由坛厂镇招聘镇综合执法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待后通知。
(四)体检:由坛厂镇人民政府组织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为体检不合格。
(五)政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有无违法犯罪历史等。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根据体检、政审结果,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按1:1比例在坛厂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3天,无异议后予以聘用。
凡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1)考核不合格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到刑事处罚的;
(4)其他不宜录用的;
(5)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
五、待遇及聘用
凡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为12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为每月1500元,另按规定缴纳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聘用时间为一年,一年后根据工作需要续聘或解聘。
六、本简章由坛厂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镇综合执法队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