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消防救援力量,实施四大战略,平安湄潭,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特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湄潭县消防大队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考人数
湄潭县消防大队专职消防队员岗位7名(男性)。
三、人员身份
专职消防队人(劳动合同制)。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无既往违法犯罪经历,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公民;
3、具有遵义市全市户籍,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军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高中以上文化可放宽到26周岁(1987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貌端庄,身高165cm以上;
5、体能要求:能通过专职消防队员基本体能测试;
6、体检标准:符合预备役体检标准;
五、报名的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8日—2013年10月15日(报名免收报名费)。
2、报名地点:湄潭县公安消防大队
3、报名需知: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一寸近期免冠照5张。
(2)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3)学历证明:须提供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相应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4、资格审查:10月16日—17日考试聘用领导小组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5、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于10月18日到县消防大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聘用程序及要求、规定
(一)考试聘用分为八个程序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
(二)考试聘用实行100分制,其中笔试占50分,体能测试占30分,面试占20分;退伍军人符合条件的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三)具体程序及要求:
1、笔试:考试以拟从事工作相关知识统一命题进行,时间:按准考证要求,地点:湄潭县消防大队会议室,笔试成绩以100分×50%。
2、体能测试:参照《专职消防队员基本体能测试标准》进行测试,成绩以100分×30%;时间:按准考证要求,地点:县消防大队。
3、面试:成绩以100分×20%;时间:按准考证要求,地点:县消防大队。
4、体检:时间:待定,地点:湄潭县人民医院。
5、政审:时间:待定,标准:符合专职队员招录条件。
6、公示:时间: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公示。
7、录用: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政审合格,经公示7日后无异议的,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加分从高到低录用。拟录用对象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
七、管理和待遇
(1)集中食宿、军事化管理、24小时值班值勤,每月每人有4天轮休,分年考核、一年一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工作期间违规违纪者解除聘用合同。
(2)试用期(3个月)工资(加绩效工资)不低于1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签订合同后月工资达到1300元。
(3)按照规定分别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4)在岗期间的伙食费、服装费由单位负责,每天和中队官兵同吃、同住、同学习、同工作、同娱乐,提前解聘的要退还单位统一配发的服装。
八、纪律监督
考试聘用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考试聘用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0852—4221467(县纪委监察局)
九、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湄潭县消防大队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