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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5人,8月12-16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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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的原则,根据《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3〕18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岗位性质

  城镇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用人单位开发,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过渡性安置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通过劳动获得一定劳动报酬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和公共管理类岗位。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主要工作职责是从事基层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在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并进行了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持《残疾证》的登记失业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记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失业时间以失业登记审核通过的时间开始计算);

  5.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登记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或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服从管理;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法学专业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

  3.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必须符合《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聘用

  1.现役军人;

  2.在校学生;

  3.未与单位(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4.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5.已经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且补贴期满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6日

  (二)报名地点: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人:联系人:许进,联系电话:13639202250)。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道真自治县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就业困难认定表,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四)技能测试及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技能测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通过面试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要求进行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送到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六)考察。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考察资格或未通过考察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收体检报告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用人单位将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按面试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六、聘用及薪酬待遇

  (一)聘用期限。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原则上聘用期限为一年,如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研究可以续签,最长聘用期限不超过三年。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薪酬待遇

  1.岗位补贴。岗位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中承担,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2.社会保险补贴。单位缴纳部分由道真自治县就业局从就业补助资金中代缴,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岗位补贴中代扣代缴。

  3.聘用期限和补贴期限

  城镇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不得超过3年。补贴期满并离岗3个月后,通过其他渠道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照程序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再次安置的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距法定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再次核定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余人员不得超过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给予补贴。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附件:道真自治县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道真自治县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性别


 

民族


 

照片

出生年月


 

籍贯


 

政治面貌


 

户籍地


 

婚姻状况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居住地址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学历及学位


 

学习、工作经历(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从学习经历开始,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获得证书

情况


 

本人签字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属实。

签字:日期:

审核意见

审核人意见:

签字:日期:


 


 

  (信息来源:http://www.gzdaozhen.gov.cn/xwzx/tzgg/202408/t20240802_85308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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