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农村改革发展需要,大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创新,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为全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百里杜鹃管理区在全面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决定从2018年1月起在全区推行村(含村和农村社区)干部职业化改革试点工作。
改革内容主要包括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工作待遇、提升管理水平、建立退出机制等四个方面。
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
——规定职数设置。以常住人口数量来设置村干部职数,最少为4名,最多为7名。
——明确选拔条件。参加职业化试点的村干部必须政治素质好、能力作风过硬、群众公认度高、精力充沛能保证全日制工作时间。原则上新任的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需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50周岁以下;其他任副职的村干部需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拓宽选拔范围。选拔对象为农村致富能手、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对村支书的选拔,优先从本村选择,若本村无符合条件人选,可跨村选拔。户籍不在本地但是在村居住一年以上的民营企业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大学生村官等各类人才均可参加。
——创新选拔方式。采取定岗不定人的方式,凭实绩和群众口碑选用村干部。对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的选拔,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由乡(管理区)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提高村干部工作待遇
——调整工作报酬。将村干部报酬提高到正职每人每月4000元以上,副职每人每月3500元以上。所有村干部报酬中:基本报酬占50%,按月考核后发放;绩效报酬占50%,按季度述职评议考核发放;集体经济、范本村创建奖励报酬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年终兑现。
——拓宽发展空间。事业单位招考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定向从职业化村干部中招录,特别优秀的可采取简易程序招聘到事业单位;对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村干部积极推荐作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积极向上级组织争取,将德能勤绩廉各方面都很优秀、群众认可度高的村干部选拔到乡(管理区)领导班子中。
——加强教育培训。积极探索组织推荐、代偿还学费等方式,鼓励在职优秀年轻村干部通过参加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函授等方式提升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
提升村干部管理水平
——实行全职化定岗。推进村干部从兼职向全职转变,由乡(管理区)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具体制定村干部考核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实行目标化考核。围绕月(季度、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点工程(项目)考核和“双述双评”三项内容开展考核。各乡(管理区)结合实际,围绕党建、民生、维稳、经济、安全等工作,制定考核共性目标,同时针对各村实际情况,制定各村个性目标,不仅要考核到村两委班子,也要考核到村干部个人。
——实行档案化管理。按照“一人一档”的方式,为在职村干部建立个人档案,将村干部工作履历、奖惩情况、廉政状况、考核结果、民主评议结果等纳入档案,由乡(管理区)统一管理。
建立村干部退出机制
——末位淘汰。由于村干部不认真履职或履职不到位,导致本村工作连续3个月在全乡(管理区)考核挂末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免职或停发一切报酬;对连续两年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在同职务人员中得分列末位,或连续两次民主评议“不满意”票达三分之一以上的,原则上按相关规定予以免职。
——自愿退出。对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自身没有精力从事全日制工作的;身体健康状况较差不能胜任的;自感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前退出村干部队伍。
——责令离职。按照能者上庸者下的原则,对乡(管理区)党委认为不宜作为村干部的,经调查核实后可责令离职。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或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村干部,依法依纪予以处置并责令离开现职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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