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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县国荣乡2023年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2人,9月5-7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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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实我乡消防队伍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职消防员(编外)。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国荣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荣乡党政办公室,负责依照本“简章”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名、公开面试成绩和公开监督制度,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人员2名(编外)。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够吃苦耐劳,自愿从事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应聘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9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的男性居民(以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年龄为准)。

  5.具有全日制高中(中职)及以上学历。

  6.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超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00)+25%、-20%,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视力不低于5.0,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7.参加应聘人员不能兼职其他岗位或业务。

  8.同等条件下,持有B1、B2、A1、A2驾驶证者(消防车辆驾驶员需要)、退役军人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优先聘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不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记录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身体有重大疾病或先天性疾病的。

  4.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5.经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应聘的人员。

  五、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在“石阡国荣”(sqgr7980005)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3年9月5日-9月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地点:国荣乡党政办

  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人:甘霖

  联系电话:0856-7980005

  (二)报名所需资料

  1.《石阡县国荣乡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领取),免冠红底1寸彩照2张。

  2.身份证(审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审验原件,收复印件)。

  4.有驾驶特长者提供驾驶证复印件(审验原件,收复印件)。

  5.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审验原件,收复印件)。

  6.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应聘者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国荣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对资料审查合格的,将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

  七、面试和体能测试

  此次招聘采取面试、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前三名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的前两名进入体检。

  (一)面试

  时间:2023年9月8日 上午8:30—10:30

  地点:国荣乡应急管理站

  (二)体能测试

  时间:2023年9月8日 下午14:00—17:00

  地点:国荣九校操场

  方式:长跑3000米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名额,所产生的空缺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须在考察对象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回避等。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和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其他经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

  (一)经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由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石阡国荣”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签订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严格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公开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简章”由“乡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咨询电话:0856-7980005监督电话:15885168004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_gSSQnBhbzrRWt83BZx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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