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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创建于1953年,是贵州省教育厅主管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以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中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国家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等工作。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5〕5号)要求,结合实际,经学院党委同意,制定本引进人才方案。
一、引才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本年度拟引进2名高层次人才、2名高技能人才,根据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情况可以内部调剂。具体引进人才岗位及要求见《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基本要求
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 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 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 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引才范围。凡通过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四、岗位基本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二)高技能人才。符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 优化整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指导意见》(黔党办发〔2023〕1号)文件规定的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技能大师引进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一般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2.在黔工作时间未超过1年。
3.主要包括曾获得以下奖项、荣誉,或担任国家级技能人才平台负责人,或取得(指导选手取得)全国、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的人才:
(1)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负责人、国家级竞赛集训基地负责人。
(3)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组长;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
优秀技能人才引进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一般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2.在黔工作时间未超过1年。
3.主要包括曾获得以下奖项、荣誉,或担任省级技能人才平台负责人,或取得(指导选手取得)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赛事奖项的人才:
(1)全国行业技术能手、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省级技术能手;获得省级劳动模范、省级五一劳动奖章的高技能人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2)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省级高水平专业(群)负责人、省级竞赛集训基地负责人。
(3)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教练;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的技术指导老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银牌、铜牌、优胜奖获得者;全国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一类赛、全国专项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省级职业技能大赛第1名,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第1名,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第1名。
五、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gzspzy.cn)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应聘人员于2025年4月10日起投送求职简历及相关资料(具体资料清单见附件2)到邮箱:spzyrsk@163.com。
应聘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1)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可纳入报考范围;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一级学科,可纳入报考范围。符合本条款规定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的《提交专业比对条件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3)发送至spzyrsk@163.com邮箱。
资格审查环节由应聘人员本人如实提供比对专业名称及课程的有效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组织专家结合岗位专业要求开展论证。不如实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招聘单位将根据专家论证结果进行资格审查,若专家论证结果达不到本条款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根据引才条件及岗位要求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引才公告明确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公告所列条件的应聘人员原则上都应进入下一个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评审
评审由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评审人员。
1.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情况,结合学院实际开展不同批次评审。每次评审参加应聘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方式在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gzspzy.cn)另行公布。
2.评审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审最低分数线为80分。
3.未参加评审、未取得有效成绩或评审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评审成绩在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gzspzy.cn)公布。
(五)体检
评审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学院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当年度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5届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引才结果
经资格审查、评审、体检及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gzspzy.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引进方式及待遇
1.编制内引进。
2.薪酬待遇:工资绩效按照贵州省相关政策和学院规定执行,符合相关条件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3.其他相关待遇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面谈确定。
七、有关说明
(一)在引才评审后至拟聘人员备案前出现空缺岗位的,由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相关情况在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gzspzy.cn)公布。
(二)根据每个岗位引才情况,由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是否关闭应聘岗位需求,在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gzspzy.cn)公布。
(三)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引才工作;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引才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引才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联系电话: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0851-85965111
监督电话: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0851-85980929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
八、未尽事宜,由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报省教育厅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方案由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 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岗位信息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2 投送求职简历及相关资料清单.docx(点击下载)
附件3 符合专业比对条件应聘人员承诺书.docx(点击下载)
附件4 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点击下载)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
2025年3月26日
(信息来源: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503/t20250326_872783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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