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望谟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规定,为做好望谟县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工作,结合我局招聘工作实际,现将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面试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组织协调、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适应报考岗位的能力,选拔岗位需要的优秀人才。
二、面试对象
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详见《望谟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名单》(附件)。
三、有关事宜
(一)面试时间:2023年11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18:00。
(二)面试地点:县公安局六楼会议室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及面试顺序。
(三)面试程序:
1.面试考生于11月23日(星期四)上午8: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望谟县公安局六楼大会议室(候考室)集中;
2.考生在候考室签到并上交通讯工具,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所有考生在候考室封闭候考;
3.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在引导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
4.面试结束后考生在面试室外等候,工作人员统计分数后,向前一位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发放《望谟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成绩通知单》。
5.得知面试成绩的考生,按照引导员的引导,领取手机及个人物品,自行迅速离开望谟县公安局,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其他考生。
(四)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它分数的平均值作为面试成绩,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二)面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培训班。
(三)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面试考生务必认真查看并熟记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事项。合理安排时间及食宿,提前规划好乘车路线,做好面试准备,确保按时参加面试。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相关信息均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以及“望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县公安局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未尽事宜由望谟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望谟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望谟县公安局政工室:0859-4618917
附件:望谟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名单(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s://www.gzwm.gov.cn/xwzx/tzgg/202311/t20231122_831099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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