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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望谟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为做好望谟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结合我县招聘工作实际,现将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面试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适应报考岗位的能力,选拔岗位需要的优秀人才。
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报考人员,详见《望谟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有关事宜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到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望谟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领取《面试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按时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由此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面试时间:2023年7月15日。
(三)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方式
医学类和其他类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教育类高中教师职位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职位采取“无生教学”课堂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100分),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工作要求
(一)领取《面试准考证》后,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内容,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面试,因本人未阅读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三)面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培训班。
(四)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面试考生务必认真查看并熟记面试准考证上本人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事项。合理安排时间及食宿,提前规划好乘车路线,做好面试准备,确保按时参加面试。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面试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要求(第一版)》要求执行。
(二)招聘相关信息均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县招聘办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未尽事宜由望谟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望谟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望谟县人事考试中心:0859—4616640
附件:
1.:望谟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xlsx(点击下载)
2.: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要求(第一版).docx
根据国家、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即日起,参加我省2023年各项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的考生须知晓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考生进出考点、考场时需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二、进入考点后,考生须迅速有序进入考场,不在考点内扎堆聚集。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迅速有序离开,不在考点附近逗留或扎堆聚集。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三、若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异常症状影响他人考试的,须服从考点作出的调整考场等有关安排。
四、考试期间,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接送考生车辆应即停即走。考生往返考点途中,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五、建议考生在考试前加强个人防护,减少聚集或流动,日常生活做到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六、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适时调整,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相关通知信息,做好相应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望谟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zwm.gov.cn/wsfw/ggfw/ldjy/wgjy/202307/t20230707_80737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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