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黔西南事业单位备考及考试消息群:542112657
根据《安顺市2022年赴知名高校引才活动公告》及《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规定,现将普定县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后续招聘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
《普定县2022年赴知名高校引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为进入面试人员(详见附件1)。
二、面试安排
1.考试方式
本次引才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100分。
2.面试时间
2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开始。
3.面试地点
见《面试准考证》。
4.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1)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
2023年2月17日(星期五)9:00-18:00
(2)面试准考证领取地点: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普定县政务大厅六楼)领取准考证。
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和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成绩计算
本次引才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5分及以上,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面试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若出现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该岗位可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审批
(一)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必须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引才办统一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须进一步核实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名人员范围,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定有《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9月30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档案材料等情况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三)聘用审批
1.经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定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要求
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环节均按等《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附件2)的规定执行。
七、相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考试(考核)和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后续相关公示、公告等信息将在普定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适时关注。因报名本人未及时查阅的,责任自负。
(四)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引进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安顺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
招聘咨询电话:0851-38222870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525070
附件:
附件1:普定县2022年赴知名高校引才后续招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xls(点击下载)
附件2: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docx
根据国家、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我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的考生须知晓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考试期间,除核验身份时,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其中阳性或体温异常人员须全程佩戴N95/KN95口罩。
二、进入考点后,考生须迅速有序进入考场,不在考点内扎堆聚集。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迅速有序离开,不在考点附近逗留或扎堆聚集。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三、若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异常症状影响他人考试的,须服从考点调整考场等有关安排。
四、考试期间,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接送考生车辆应即停即走。考生往返考点途中,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五、建议考生在考试前加强个人防护,减少聚集或流动,日常生活做到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六、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适时调整,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相关通知信息,做好相应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普定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
(信息来源:http://www.aspd.gov.cn/xwzx/tzgg/202302/t20230213_782045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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