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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总工会2022年招聘社会工作者简章(8人,11 月14-18日报名)

22年黔西南事业单位备考及考试消息群:744271724


  为进一步深化工会干部职业化改革,吸引优秀社会人才加入工会干部队伍,规范工会社会工作者的聘用管理工作,根据省总工会、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工总字〔2017〕31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有关事宜的补充意见〉的通知》(黔工总字〔2020〕39号)和黔西南州总工会、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西南州民政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州工发〔2021〕7号)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普安县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普安县总工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8名,招聘职位详见《普安县总工会2022年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安县户籍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过硬,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基本操作。

  3.18周岁以上(2004年11月13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3日之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当年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等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2年11 月14日9:00至 11月18日17:00。

  报名需填写《普安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表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暨加分申请表》附件2)、《普安县总工会2022年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3)和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电子版(命名方式:姓名+身份证号)打包压缩发送至QQ邮箱:1940378732@qq.com或765631160@qq.com。

  《普安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表暨加分申请表》和《普安县总工会2022年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信息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以后务必保持所留电话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一并如实填写。

  五、资格初审、缴费及准考证发放

   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 11月14日9:00至11 月19日17:00。资格初审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根据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考信息,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在24小时内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邮件回复“审核通过,请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对审查不合格的,予以邮件回复“审核未过”,并说明理由。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考务费参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的收费标准按每人100元收取。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2 年11 月14日9:00至 11月20日17:00期间缴纳报名费(报名费缴纳方式:打开附件4,扫普安县速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收款码进行缴费),在备注栏填写“考生姓名+报名费”(如:张三报名费)并截图保存缴费凭证。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缴纳报名考务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向招聘领导小组提出改报申请,在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改报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已经达到开考比例且符合报考要求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 2022年 11月21日9:00至17:00。考生务必保持所填写的电话畅通,因联系不上导致不能改报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普安工会”上进行公示。

  (三)准考证发放

  1.准考证发放时间:2022年12月1日(9:00-11:30,14:30-17:30)至2022年12月2日(9:00-11:30,14:30-17:30)。

      2.准考证发放地点:普安县速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地址:贵州黔西南普安县南湖街道南山新路)。

  六、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照顾,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以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加分项为准。具体加分政策如下:

  (一)少数民族加1分(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在普安县总工会工作满1年加3分,最高不超过6分(以普安县总工会出具证明为准)。

  每个考生最高加6分。

  报名时填写加分项的考生,先进行预加分,待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对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其加分资格;报名时未填写加分项的不予加分。

  七、笔试、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

  笔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方式、考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贵州省工会条例》、时事政治、近年来普安县工会工作实践、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总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 2022年12 月3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可能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普安工会”上进行公告。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未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普安工会”进行公示。

  (二)现场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

  现场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普安工会”上公告。

  1.现场加分确认

  现场加分对象为报名时填写符合加分条件且已选择具体加分项并经过笔试已取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的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须持下列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加分确认。逾期未办理加分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并取消其加分资格。

  (1)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统一格式的《报名暨加分申请表》2份。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在普安县总工会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提供普安县总工会出具证明材料原件1份。

  2.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本人《报名暨加分申请表》一式2份。

  (3)近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 1份。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暨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签上资格复审人员姓名及加盖单位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不再联系下一考生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及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招聘领导小组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 (http: //www.puan. gov.cn/ )、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普安工会”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取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公示期内,有反映加分问题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实后再决定其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八、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对象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总分值为100分。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普安工会”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卷面成绩(不含加分)高者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笔试卷面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者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若笔试卷面成绩、学历、面试成绩、总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九、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职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总工会负责,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学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考察未通过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单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人员。

  6.截至考察时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十一、公示、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示和聘用

  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普安县工会社会工作者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节假日除外),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被取消资格的或自愿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岗位确定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由县总工会行文予以聘用,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岗位。

  已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签订劳动合同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续签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本次招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后一年内,招聘单位社会工作者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可根据工作需要,从本次招聘的参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二、待遇保障

  (一)工资

  1.试用期工资:工会社会工作者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000.00元。

  2.试用期满后,工会社会工作者工资按《黔西南州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目标绩效

  1.工会社会工作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2.工会社会工作者目标绩效按不高于在职人员的50%发放。

  (三)工会社会工作者的待遇保障

  招聘单位根据国家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及时调整社会工作者的基础工资和浮动工资。

  十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更改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人员,无论进入到招聘的哪一环节,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在参加公开招聘线下对接各个环节,都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县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和《普安县总工会2022年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5)做好个人防护等疫情防控工作。

  (二)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普安县总工会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领导小组。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 //www.puan.gov.cn/)、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普安工会”上进行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859-7318190

  附件:1.普安县总工会2022年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职位一览表

序号

招聘

单位

招聘岗位

职位代码

招聘人数

招聘要求

备注

1

普安县总工会

普通岗位

01

1

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限普安县楼下镇户籍,定向到楼下镇工作


 

2

普安县总工会

普通岗位

02

1

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限普安县龙吟镇户籍,定向到龙吟镇工作

3

普安县总工会

普通岗位

03

1

大专及以上学历,限法律事务、法律文秘、民事执行专业,限普安县户籍

4

普安县总工会

普通岗位

04

1

本科及以上学历,限汉语言文学专业,限普安县户籍

5

普安县总工会

普通岗位

05

3

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限普安县户籍

6

普安县总工会

财务岗位

06

1

大专及以上学历,限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财务与会计专业,限普安县户籍

  2.普安县总工会2022年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信息表(点击下载

  3.普安县总工会2022年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基本信息表(点击下载

  4.普安县速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收款码(点击下载

  5.普安县总工会2022年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凡报名参加普安县总工会2022年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普安县总工会2022年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相关考试的公告、通知等文件,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相应材料,同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根据省、州、县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和《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六版)(11月3日调整版)》规定,对本次考试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市(州)、县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未解除隔离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境外来(返)黔人员,未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6次核酸检测”的,未达到解除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八)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九)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十)省外疫情重点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未按规定完成“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天完成)+1次抗原检测”、“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分别在第1、2、3、5、7天完成)+5次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措施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现阶段,具体省外疫情重点地区详见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2年10月31日在微信公众号“健康贵州”上发布的《关于调整我省人员流动管理措施的温馨提示》。考试时的具体省外疫情重点地区,按当时贵州省疫情防控的最新提示为准,考生可密切关注微信公众号“健康贵州”上发布的提示。
(十一)除疫情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区和其他涉疫地区外,省外其他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未完成“三天三检(分别在第1、第2、第3天同一时段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二)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试期间,除核验身份时,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三)省内有疫情发生的县(市、区、特区)低风险区考生,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如可跨区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贵州健康码“绿码”方可来我县,抵达我县后,须主动配合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完成“三天三检”等防疫措施,未落实相应防疫措施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四)省内无疫情发生的县(市、区、特区)考生在跨区考试时,可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贵州健康码“绿码”有序通行;抵达目的地后,主动配合完成目的地防疫要求,落实完成相关防疫措施。未落实相应防疫措施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五)除符合以上防疫要求外,所有考生均须提供在贵州省内完成的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按规定需执行“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1次抗原检测”、“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的人员,最后1次核酸检测在考前48小时内的,无需重复检测。
为确保入场检测进度,考生可提供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可通过“贵州健康码”首页“核酸检测结果”栏查询;也可通过“贵州核酸检测”小程序查询,请考生入场前提前打开。
(十六)笔试当天8:00,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8:30前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提前给自己手机充好电,尽早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准备好“场所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相应检测通道做好入场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十七)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十八)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十九)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建议考生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里点击“各地防控政策”选择“出发地”和“目的地”,及时了解各地的防控政策;建议考生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申报、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核验(以免进入考点时扫“场所码”提示异常),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建议考生提前抵达我县,为落实完成疫情防控部门防疫措施和相应的核酸检测次数预留足够时间;考生可关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及黔西南州卫生健康部门相关网站,及时查询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和疫情重点地区名单。
贵州省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851-12345。
二、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符合以上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须经入场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1.考试当天本人“场所码”正常;
2.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3.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
4.提供在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完成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入场检测方式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前到达检测点排队,在入场检测处现场扫“场所码”,并将扫码后显示的“绿码正常通行”页面、“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准考证》交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经检测合格方可进入考点。
入场检测中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须立即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接受考点防疫和医务人员检查。对符合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但体温≥37.3℃的考生,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防疫和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参加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相关要求
考生须符合本规定的可以参加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州、县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州、县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温馨提示:为确保考生顺利考试,建议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完成最后一次核酸检测工作,要确保进入考点前能够查看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普安县总工会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信息来源:https://www.puan.gov.cn/zfbm/xrlzyhshbzj/zfxxgk_5775251/fdzdgknr_5775254/rsxx_5776454/rykljzp_5776456/202211/t20221107_77027453.html)

  普安县总工会2022年招聘社会工作者简章(8人,11 月14-18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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