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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黔西南州2024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要求,依托黔西南州2024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才活动,安龙县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20人,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测评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安龙县2024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引进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才引进相关工作。
二、引进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岗位需求、报名、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引进计划及职位
安龙县2024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20人,引进职位详见(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2024年10月8日至31日根据贵州省黔西南州2024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名单详见(附件2)。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0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8.承诺在黔西南州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9.符合职位相关要求,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作为人才引进对象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道德品行等问题的不得参加引聘。
2.参加2024年3月黔西南州赴省外高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和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黔西南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含聘用后放弃、辞职的人员)不得参加引聘。
3.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解除聘用合同)后不满1年(截至2024年10月1日),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不得参加引聘。
4.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人员。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正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9.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参加引聘。
五、引聘程序
(一)资格复审
1.复审对象:2024年10月8日至31日,根据贵州省黔西南州2024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按指定邮箱提交报名材料且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共46人,名单详见(附件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经资格复审不符合引进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复审时间:2024年11月19日—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3.复审地点: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大会议室
4.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证件或材料:
(1)《报名表》;
(2)国家承认的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应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上学历认证材料(2025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与《报名表》同底的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6)其他岗位需要的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或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其他材料;
(7)放宽年龄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岗位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报名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9)引才单位根据复审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来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以请委托人办理。除以上材料外,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原件,委托书需委托人签字按手印。
资格复审情况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al.gov.cn/的“通知公告”栏)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引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测评
测评方式为线下面试,面试对象为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本次面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并在纪委监委的监督下进行。未参加面试的引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面试时间:2024年11月30日上午08:30开始至结束。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面试时间的,将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点和考场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本次人才引进面试不设置开考比例,按领取《面试准考证》人数开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教育类职位面试采取授课(试讲)方式进行;医疗卫生类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医疗卫生类)方式进行;其他类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综合类)的方式进行。各引才岗位设定最低分数线70分,引聘人员测评分数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在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引进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若同一职位出现面试成绩末位并列,则进行加试,以得分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确定。
4.面试成绩公示地点:安龙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
5.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11月29日
8:30-11:3014:30-17:30
6.面试准考证领取地点: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7办公室)。
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领《面试准考证》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上需写明原因签字并加盖手印。逾期未领取《面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
(三)确定签约人员
签约人员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如有人员放弃签约,在测评人员中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选择签约对象。
(四)签订意向性协议
用人单位与进入签约环节人员签订《2024年秋季黔西南州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才意向性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五)体检
1.签约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3.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自愿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应在发布体检公告后的三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5.体检结束后,报考人员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报考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书面复检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6.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引聘资格,空缺职位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7.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请引聘人员密切关注。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察,用人单位对引聘人员的学习成绩、在校表现、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单位表现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党管人才,凡进必审”的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聘对象。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考察的,取消引聘资格,空缺职位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一是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二是存在本《方案》中规定的不作为人才引进对象的人员;三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四是经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人员。
4.考察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七)公示和聘用
1.经报名、资格审核、测评、签约、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规定和程序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聘用。拟引聘人员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聘用资格,并将不诚信事例记录在案。
2.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3.拟聘用人员从行文聘用之日起,须在15个工作日内到聘用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能正常履职的,由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5.在人才引进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引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已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6.因公示不合格、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两次。
六、其他事项
1.引聘人员必须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档案等证件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并提供给用人单位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及以前的毕业生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聘用备案手续。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留学回国人员需2025年12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后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2.安龙县2024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信息均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览网站发布的信息而造成本人不能按时参加各环节引聘工作,影响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本《方案》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此次人才引进工作若有另行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咨询电话:0859-5220102(安龙县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监督电话:0859-5550515(安龙县纪委信访室)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附件:1.安龙县2024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xlsx(点击下载)
2.安龙县2024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点击下载)
安龙县2024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zal.gov.cn/xwzx/tzgg/202411/t20241113_86064994.html)
安龙县2024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测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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