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蔡平,女,体检,考核合格,拟决定聘用到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 ,现给予公示。公示结束按规定报批。公示7天(从2014年12月22日至2014年12月28日下午18:00止)。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瓮安县监察局反映。
联系电话:
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4-2918162
瓮安县监察局 0854-2918162
瓮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