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都水族自治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对于限定熟悉少数民族语言人员报考的职位,报名结束后需参加少数民族语言测试,测试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不予改报其他职位。
县招聘办于2013年6月29日在县鹏城希望学校组织了少数民族语言测试,报考乡镇小学(1032)语数教师(08)职位的王想相、杨胜昌、王兴双、韦启苏、潘祥霖、韦尤军6位同志未按时参加测试或测试不合格。根据简章规定,取消上述6位同志的考试资格。
特此公告
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