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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财会人员招聘简章(6月20-24日报名)

  根据工作需要,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会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财务室相关日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料审查、考试、面试、体检、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2、惠水县常住户口;

  3、年龄在25至30周岁之间(1994年6月至1999年6月期间出生);

  4、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遵纪守法,本人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且身体、心理健康;

  6、热爱消防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统一分配;

  7、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8、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财务管理相关专业;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且能提供相应工作证明。(以上条件缺一不可);

  9、具备会计初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熟悉政府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出纳、资产管理等工作内容,熟悉个人所得税、社保基金和公积金等国家政策者优先。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吸毒史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资料审查

  (一)报名时间:时间:2024年6月20日—6月2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部)一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4-6225019

  (二)报名要求: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1张;

  2、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2张;

  3、身份证(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4、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学历证书和学历验证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持身份证、个人简历、报名表、毕业证书以及个人简历表中涉及的证书到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部)一楼办公区进行报名。从和谐路救援站(交通局旁)登记进入营区往前走100米可到大队部。

  (四)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录过程始终,在招录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录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岗位应用测试

  岗位应用测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素质,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合格者可进入面试。

  五、面试

  1、面试总分为100分,未达到60以上视为不合格。

  2、面试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岗位应用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考生总成绩,岗位应用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七、体格检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陆勤人员标准执行。

  八、政治审查

  政治审核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和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有无不良行为习惯、有无犯罪记录(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九、拟聘用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惠水县政府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逾期未报到的、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招录各环节中,如有考生主动放弃的,按照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对录用后未报到、入职培训期间退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空缺名额可在公示待补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试用期为2个月。未能通过考核或未能完成岗前培训任务的,不予转正。

  十、职业保障

  按照贵州省有关政策规定,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岗位工资构成,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十一、注意事项和要求

  此次招聘由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或培训机构。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报名系统中有关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主动放弃。

  未尽事宜,由招录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报名登记表.doc(点击下载

  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6月19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hs.gov.cn/xwdt/tzgg/202406/t20240619_848894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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