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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2023年统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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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水县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及排名已公布。根据《惠水县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为做好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惠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二、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招聘简章》有关规定,经研究,已划定惠水县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如下(指进入资格复审的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

  (一)综合类岗位、教师类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90分。

  (二)医疗卫生类岗位(除定向招聘村医岗位外)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三)定向招聘村医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各岗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惠水县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四、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5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中共惠水县委组织部一楼(惠水县城北办公区三组团)。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可登录“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qiannan.gov.cn/)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

  (二)各招聘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名额在递补复审期结束前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在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资格复审对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由复审单位通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发布递补信息公告。

  (三)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复审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复审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四)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惠水县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如因现场资格审查不严或漏审等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承担。资格复审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六、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除按《招聘简章》及岗位设置条件准备资格复审材料外,还应按以下要求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能证明符合岗位条件的证明、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从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证明上须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并签署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的承诺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持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持“双学位”的报考人员使用“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毕业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学信网登记的辅修专业学籍、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

  4、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5、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6、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定向招聘中共党员岗位的,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

  (2)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提供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书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等情况);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应征入伍通知、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

  (3)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的,提供县级组织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关于任职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任职单位、所任职务、以及截止到2023年6月是否满3年等情况)。

  (4)定向招聘村医的,提供县卫健局出具关于任职情况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载明任职单位,以及截止到2023年6月是否满3年等情况),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定向招聘退役士兵(随军家属)的,提供本人(或家属)《居民户口簿》、应征入伍通知、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

  (6)定向招聘惠水县户籍或生源的岗位,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9、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七、有关事宜

  (一)惠水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面试时间拟定于6月上旬,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作好面试准备。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公告。

  (二)惠水县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hs.gov.cn/)上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简章,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到指定网站查阅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惠水县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点击下载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点击下载

  3.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示例).doc(点击下载

  4.2023届毕业生承诺书(示例).doc(点击下载

  5.惠水县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doc(点击下载

  联系电话:0854-6221862(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

  惠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hs.gov.cn/xwdt/tzgg/202305/t20230525_798988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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