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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2024年选聘城市社区(社会)工作者面谈成绩、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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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水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社会)工作者面谈工作已结束。根据《惠水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社会)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面谈成绩、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谈成绩

  面谈成绩详见《惠水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社会)工作者面谈成绩情况表》(附件1)。

  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惠水县城市社区(社会)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由各选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和达到面谈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的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谈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资格复审名单详见《惠水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社会)工作者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2)。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8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递补复审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资格复审地点:中共惠水县委组织部一楼(惠水县城北办公区三组团)。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1.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简章》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

  2.各选聘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简章》的规定,对照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名额在递补复审期结束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资格复审对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由复审单位通知,县社工选聘办不再另行发布递补信息公告。

  3.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复审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复审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4.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惠水县城市社区(社会)工作者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如因现场资格审查不严或漏审等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承担。资格复审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四)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1.毕业证书(2024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或配偶《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6.报考定向选聘岗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四项目人员”(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惠水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提供“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及服务年限等情况);

  7.放宽学历和年龄条件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退役军人提供应征入伍通知、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人民武装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

  (2)“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及服务年限等情况);

  (3)在惠水县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提供社区出具的截至2024年10月7日仍然在岗且满一年以上的证明;

  (4)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州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提供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在总分基础上加1分,须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用人单位按照《选聘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选聘单位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选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由惠水县城市社区(社会)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或取消选聘计划。

  三、面试相关事宜

      面试对象: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8月23日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将发布在惠水县人民政府网;

  面试时间:2024年8月24日(上午8:30开始至结束);

  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资格复审合格后现场领取。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惠水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社会)工作者考试发布的各项选聘信息都将在“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hs.gov.cn/)上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简章,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到指定网站查阅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惠水县城市社区(社会)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   附件1:惠水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社会)工作者面谈成绩情况表.xlsx(点击下载

  2.  附件2:惠水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社会)工作者资格复审名单.xlsx(点击下载

  3.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点击下载

  4.  附件4:“四项目人员”工作经历证明(示例).doc(点击下载

  5.  附件5:惠水县城市社区(社会)工作者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doc(点击下载

   

  咨询电话:

  中共惠水县委组织部领域党建科:0854-6228795;

  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0854-6221862。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400-088-0028。

   

  惠水县城市社区(社会)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0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hs.gov.cn/xwdt/tzgg/202408/t20240820_85407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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