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柱县2013年公开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县2013年公开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机构
本次考核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具体由公开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考核细则,由遴选学校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教学质量、获奖情况、年度考核方面的情况。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天柱县2013年公开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入闱面试并参加面试成绩及格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民主测评与查阅资料证件的方式进行。考核时段2011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被考核人已上挂学习的,思想政治表现在上挂学习单位进行考核。
1、提供材料。县内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签章。县外人员提供复印件并签章。
2、获同级直属行政部门颁发的奖励视为同级别奖励。如:县教育局颁发的奖励视为县级奖励。
四、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2013年8月10日-11日。
附:
2、《天柱县2013年公开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民主测评汇总表》
天柱县2013年公开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