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从我县各乡镇和县属单位中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到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县金融办、县政府值守应急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文字功底扎实、工作实绩突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县金融办、县政府值守应急中心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是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保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遴选具体工作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进行。成立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从我县各乡镇和县属单位中遴选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岗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事业编制岗位)、县金融办工作人员2名(事业编制岗位)、县政府值守应急中心工作人员1名(事业编制岗位)。
遴选对象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公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的,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再保留原有身份;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公开遴选调入新的事业单位的,按新单位岗位职务确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四、遴选条件
(一)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岗位)
1.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热爱文字工作;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3.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
4.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正在立案查处的;
4.试用期未满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县政务服务中心1名(事业编制岗位)
1.黄平县内在编、在职(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干部(教师岗位除外)。
2.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29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正在立案查处的;
4.试用期未满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县金融办2名(事业编制岗位)
1.黄平县内在编、在职(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干部(教师岗位除外),设01和02两个职位。
2.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
5.县金融办01职位不限专业,02职位要求金融学及相关专业、会计学及相关专业、经济学及相关专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正在立案查处的;
4.试用期未满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县政府值守应急中心1名(事业编制岗位)
1.黄平县内在编、在职(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干部(教师岗位除外)。
2.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29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正在立案查处的;
4.试用期未满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县政府办公室将遴选公告将通过黄平人民政府网站和电子政务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7月29日至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行政中心438室)
联系人:袁珍珍;联系电话:2469554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本人近期小2寸免冠同底版(蓝底)正面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须如实提交《黄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
(3)个人简历材料。
(三)资格审查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公示。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3:1即可按程序进行遴选;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适当调整遴选名额。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县政府办公室于笔试前一天通知考生本人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政府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面试
1.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考试由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方式进行。
2.笔试由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命题,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3名进入面试。
3.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和面试。
(五)考察
各遴选职位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取前2名作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采取发布考察预告,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从笔试、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讨论决定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人员遴选、考察情况进行酝酿讨论,以等额票决方式确定拟调配人选,按程序公示后送县人力资源社保局办理调动手续。
(七)公示
在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5天的公示。
(八)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对遴选无异议的,由县政府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送县人力资源社保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咨询电话:2469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