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法〔2013〕35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黔党办法〔2013〕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271号)、《市人资社保局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市人资社保局发〔2013〕17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3年就业见习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竟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或考核的方
式择优录用。
二、就业见习计划
根据市局安排,全市2013年就业见习计划数为200名,盘县15名,见习单位及专业需求详见岗位设置表。
三、就业见习条件及对象
1、就业见习对象重点为贵州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部分特殊专业,毕业2年内仍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外省外籍毕业生)也可参加。
2、坚持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优先、专业对口优先、属地优先、品学兼优学生优先原则进行选拔。
四、见习时间及保障政策
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间每月生活补助费1030元,见习期间,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300元(年),生活补助费和保险费由县级财政承担。
五、选拔方式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报名,见习人员由见习单位通过考试或考核的方式确定。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9月11日---1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地点: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才交流中心
六、报名所需证件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三张。
七、体检
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按岗位需求1:1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健康状况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学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考试或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3635543
盘县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设置表
序号 | 见习单位 | 见习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1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中文(文秘)、法学 | |
2 | 县交通局 | 2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行政管理、土木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 | |
3 | 县财政局 | 1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财会及相关专业 | |
4 | 县政府办(县重大项目协调办) | 1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
5 | 盘北经济开发区 | 3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艺术设计、文秘或汉语言文学、土木工程 | |
6 | 县审计局 | 1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与科学与技术 | |
7 |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 1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
8 | 县统计局 | 2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经济、统计或计算机 | |
9 | 县移民局 | 1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土木或文秘 | |
10 | 县文广电旅游局 | 1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旅游、汉语言文学、文秘 |
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