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4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函〔2023〕30号)、《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贵阳市教育局 市委编办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贵阳市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筑教呈〔2023〕4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乌当区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操作方案》的要求。此次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教)工作已经结束。考生面试(试教)成绩、笔试成绩和总成绩排名已于2023年8月1日进行公示,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相关事宜进行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1:贵阳市乌当区2023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点击下载)
附件2:贵阳市乌当区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体检事宜.doc
一、体检对象
根据有关规定,经审定,陈娜等30名考生符合本次招聘进入体检程序的条件,确定为体检对象,名单详见《乌当区2023年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时间
2023年8月7(星期一)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考生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二)体检须知
1.请考生于2023年8月7日早上7:30前在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贵州大健康医药产业智汇锦孵化基地B3栋乌当区教育局门口统一乘车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检)。请提前安排好行程,准时到达乘车点参加体检。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食。
4.体检当天请勿佩戴胸饰,勿穿连衣裙、裤袜及紧袖内衣,以免假影和检查不便。
5.在体检过程中,请听从导医安排,以节省您的体检时间。
6.体检及相关费用自理:大约400元/人(请考生自备现金),体检时考生自行缴纳医院,如有复查费用按实际发生项目收费。
7.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体检分组在工作人员监督下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前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中途离开,否则取消资格。
8.处于孕期的考生体检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备妊娠情况。
9.未参加体检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15329108578)
乌当区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特设岗位学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4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zwd.gov.cn/zfbm_5640008/qjyj_5640049/gzdt_5640054/202308/t20230804_81495900.html)
贵阳市乌当区2023年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相关事宜公告
查看更多关于乌当区事业单位招聘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