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清镇市公安消防大队研究确定,对《清镇市公安消防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临时人员)公告》内容作部分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一、将原报名时间调整延长至2014年12月31日(周末除外); 二、将原正式录用后的工资1800元/月调整为2000元/月。
除上述两条外,其余内容以《清镇市公安消防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临时人员)公告》为准。
清镇市公安消防大队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