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名。经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2014年公开招考方案。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人才的主要标准。
二、报考基本条件及招考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安心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创新和奉献精神;
3、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具备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适应拟招聘职位要求;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备中级职称条件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以上,年龄放宽至45周岁;
6、具有报考专业、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职位信息表)。
三、招考职位信息及要求(见附件1)
四、公开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现场及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4月15日至2014年4月30日(节假日、周末均可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贵阳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原贵州省414医院)沙坝院区三楼人事科。异地网上报名者请将报名表填写后(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gysfyrsk@163.com,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30KB以下)。
2、报名所需并装订的材料(提供原件审核,原件不需装订,交复印件1份)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2)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
(3)往届毕业生(含研究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个人自荐材料:简历、英语等级证书(成绩报告单)、计算机等级证、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或通过资格考试成绩单、执业资格证、执业证等材料;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本人近期同底(蓝底)一寸免冠照片4张;
(7)招考条件具体要求所需证明材料;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临床、医技(检验、放射)本科学历及以上岗位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其他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必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于2014年4月30日前到贵阳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供现场所需的全部材料。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或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未经确认者不准参加考试。
4、报名费:100元。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和副高职称以上免收报名费。
(二)报名审核
根据招考职位的要求,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可领取并填写《贵阳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他人代填的视为本人填写)。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省卫生厅组织实施。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4年5月6、7日,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到贵阳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内容
(1)笔试: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实践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方面结合招聘专业需求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以笔试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所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3、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4、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届考生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调查属实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截止2014年6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聘用人选
1、根据考生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2、拟聘用人员应按照有关部门通知时间及时到医院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按照自动弃权处理。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聘用按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
3、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说明
(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二)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854—8321231、8323669
监督电话:0854—8320414
八、未定事宜,由贵阳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商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