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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方案(49人)

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成立于1956年,经过50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贵州省规模最大的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曾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贵州省五好基层党组织”、贵州省“医德医风示范医院”、“贵州省高等教育优秀实习基地”、“贵州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等荣誉称号。
 
2008年,经国家发改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成为全国重点中医院项目建设单位;2010年,被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记集体二等功;2011年,作为省级龙头医院纳入我省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2012年,省卫生厅将“贵州省中医医院”牌子授予我院。
医院占地面积2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近50000平方米;全院在岗职工117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16人(正高职称51人、副高职称81、中级职称162人);拥有“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5批共20人,“贵州省名中医”21名,全国名老中医工作室11个,博士后导师1人、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50余人、博士16人、硕士174人;拥有核磁共振、DSA血管造影机、多层双螺旋CT、CR数字成像系统、彩超、检验流水线、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麻醉机、ICU中央监护站等大型仪器设备;医院编制床位1000张,有临床、医技科室32个,年门诊50余万人次,年出院2万余人次,年手术1万余人次。
 
医院学科门类齐全,中医特色优势突出,现拥有省级专科医院4个(贵州省肛肠病医院、贵州省针推医院、贵州省脑病医院、贵州省骨伤医院);省级诊疗中心2个(贵州省中医眼底病诊疗中心、贵州省中西医结合内分泌诊疗中心);卫生部临床重点专科4个(内分泌、脑病、肛肠、肝病脾胃病内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9个(中医内分泌病学、中医脑病学、针灸学、中医肛肠病学、中医眼科学、中医护理学、民族医学¬—苗医学、中医心理学、中医预防医学),“十一五”重点专病项目3个(糖尿病、脑卒中、眼底病),“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强化项目1个(甲状腺专病),“十二五”重点专科建设项目3个(脾胃病科、肛肠科、急诊科),“十二五”重点专科培育项目1个(护理学);贵州省第一批中医药民族医药临床重点学科3个(中医肛肠病学、中医皮肤病学、中医肺病学),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0个(骨伤科、肺病科、脾胃病内科、肛肠科、妇科、皮肤科、肾病内科、急诊科、肝胆外科、心内科)。
 
医院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药物试验机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苗医苗药治疗慢性疼痛重点研究室”、第三批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第一批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试点)建设单位和第一批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单位;贵州省中医师执业医师考试技能操作考点、贵州省全科医师及中医全科医师培训基地、贵州省中医医疗监测分中心也设在我院。
 
面对中医药事业发展新的机遇和挑战,医院秉诚“穷医道精髓,献仁术爱心”院训,以病人为中心,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以建设中医药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大型综合性中医医院为发展目标,致力于为全省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中医药医疗卫生服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5名,管理人员3名,工勤人员1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医院现场报名时间:2014年3月31日至2014年4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4:3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休息);现场报名地点: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事科(贵阳市宝山北路71号)。
现场报名需填写《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二)、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附件三),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中小学及幼儿教师须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
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需满足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聘人员免交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省卫生厅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范围为拟招考职位的专业知识及专业相关基础知识。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的,无需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于2014年4月22日凭身份证、报名发票到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过时不能领取)。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范围:主要对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现场面试中,报考学历要求为硕士学历学位以上的临床医师及科研管理岗位的应考人员,面试时需准备一个课时的教学试讲;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进场后实行抽签答题。
所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所有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4年7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卫生厅和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5636496
 
六、未定事宜,由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商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和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