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各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决定开展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白云区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白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白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2名,其中:管理人员79名,专业技术人员43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白云区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本次招聘设A、B两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管理人员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高中、职高、技校)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3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3月2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根据黔党发〔2009〕6号文件精神,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4年3月2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服务满一年及以上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五类人员报考。
7.根据筑组发〔2012〕18号文件精神,定向“本区基层服务人员”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4年3月2日,本区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临聘满2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和任本区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满2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报考。
8.根据筑党办发〔2014〕3号文件精神,定向“本区居委会成员”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4年3月2日,在本区从事居委会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居委会成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68年3月2日以后出生)。
9.根据黔党发〔2012〕34号文件精神,定向“退役士兵”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4年3月2日已办理退役手续且户籍在贵阳市的退役士兵报考。
10.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3月2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3.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截止2014年3月2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14年3月2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4年3月2日-4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二)报名地点:白云区人力资源市场(白云区粑粑坳迎宾大道中段开发区管委会一楼)。
(三)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白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具体报名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收费为每人100元。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应届毕业特困学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届特困学生凭就读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经报名现场确认符合条件的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交报名费。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减少招聘岗位计划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4年3月5日上午9:00至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四)资格初审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交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毕业证书(2014届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同时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和近期彩色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4张。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除须提供以上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和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定向“本区基层服务人员”招聘岗位的人员,本区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须提交批准聘用(单位)部门党组织出具的书面证明(需注明聘用岗位、聘用时间、是否在岗等);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须提交乡(镇)党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需注明所任职务、任职时间、是否在岗等,其中: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还须提供《当选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定向“本区居委会成员”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交所属社区(乡、镇)党委出具的书面证明(需注明从事居民委员会工作时间、是否在岗等)。
报考定向“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白云区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提交本人的有关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4年3月14日。
《准考证》领取地点:白云区人力资源市场(白云区粑粑坳迎宾大道中段开发区管委会一楼)。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凭条》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从笔试至办理聘用手续整个过程)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分为A、B两类科目,实行闭卷考试。
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参加《公共基础知识》笔试。
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参加《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专业测试。
报考人员须参加《招聘简章》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2014年3月16日上午9∶00至11∶30,专业测试时间为2014年3月16日下午2:00-4:0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本次考试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区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笔试成绩于2014年3月21日在白云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受理查分时间:2014年3月24日上午9:00至下午4:00。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招聘办负责,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的笔试成绩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据笔试成绩(A类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B类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两项之和)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人员根据《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照考生提供的报考条件材料及《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结果由负责复审的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在报考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区招聘办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2014届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等报名所需资格证原件到区招聘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核。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白云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白云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面试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区招聘办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以百分制结合报考岗位按以下比例进行计算:
报考A类岗位的,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报考B类岗位的,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计算。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九、体检
体检由区招聘办组织,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区招聘办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A类岗位以面试成绩、B类岗位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向区招聘办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区招聘办负责组织,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区招聘办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布置,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写出情况报经区招聘办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办在白云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暂不办理聘用手续,待其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后,再按相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各招聘单位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的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届应届毕业生截止2014年7月31日仍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学历证书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1—4616750(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1—4616505(白云区监察局)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都将在白云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白云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以下网站:
白云区人民政府网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贵阳人力资源网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白云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白云区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白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