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清镇市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的规定,经清镇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清镇市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要求,经清镇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明确本次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平均分)计算公式如下:
1、市一医、市中医医院
(1)医务人员岗位(医学基础知识试卷)
医务人员岗位平均分=报考市一医、市中医医院医务人员岗位实际参加笔试考生总成绩÷报考市一医、市中医医院医务人员岗位实际参加笔试考生总人数。
(2)计算机网络技术管理员岗位(计算机基础知识试卷)
计算机网络技术管理员岗位平均分=报考计算机网络技术管理员岗位实际参加笔试考生总成绩÷报考计算机网络技术管理员岗位实际参加笔试考生总人数.
2、乡镇卫生院(医学基础知识试卷)
乡镇卫生院平均分=报考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实际参加笔试考生总成绩÷报考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实际参加笔试考生总人数
详见下表:
序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笔试实考人数 |
笔试总分 |
笔试平均分(最低合格分数线) |
1 |
市一医
市中医医院 |
医务人员 |
780 |
46550.67 |
59.68 |
2 |
计算机网络技术管理员 |
9 |
457.5 |
50.83 |
3 |
乡镇卫生院 |
医务人员 |
482 |
26393.66 |
54.76 |
二、笔试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表《清镇市2013年度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册》。
三、资格复审的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12月10日、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二)资格复审地点: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清镇市百花大道147号)
(三)资格复审须提交的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薄或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本人照片的有效户籍证明、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证明材料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考生所提供的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有差异的,需提供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视为同一专业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考生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未能按时提供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于12月9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登陆“贵阳人力资源网”在线打印。
(四)清镇市招考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职位减少或取消、公开招聘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1-2774563(清镇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2522530(清镇市纪委)
特此公告
清镇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