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赫章县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和参编管理幼儿教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本县2021年及以前招募且考核合格的408名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按照20%的比例公开考聘“参编管理幼儿教师”82名。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考聘的原则及程序
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考聘方案、发布考聘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考聘岗位
考聘岗位共82个,经公开考试聘用的参编管理幼儿教师,原则上在考聘前所在幼儿园任教,不作变动。
三、考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2021年及以前招募且2022至2023学年考核为合格等次,至今仍在岗的我县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共计408名。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热爱乡村幼儿教育事业。
3.年龄不限。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持有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毕业证书和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6.2022至2023学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以下人员不属考聘对象。
1.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在不得报考期内的人员。
3.2022至2023学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考聘公告。2023年6月28日在“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7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地点:赫章县第四中学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所提供材料用A4纸张):
(1)赫章县2023年面向本县内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公开考聘“参编管理幼儿教师”报名表(附件1)。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
(5)《赫章县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考核登记表》(2022至2023学年)原件及复印件。
(6)赫章县2023年面向本县内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公开考聘“参编管理幼儿教师”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只提供电子版)。
2.资格审查由考聘领导小组组织,考聘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考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考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参与公开考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聘方案要求或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参与公开考聘资格。
3.报名时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总分100分。
笔试科目:幼儿教育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费凭据于2023年7月21日下午14:00至16:00在赫章县第四中学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组织:面试由考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考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末位名次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室设置:本次考聘设置面试室3个,由所有参加面试的对象于面试当日面试前抽签确定面试室,原则上第一面试室54人,第二面试室54人,第三面试室56人(若遇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多于164人,多出的人数按照从第一面试室到第三面试室的顺序,逐个进行递加,加完为止;若遇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164人,则按照从第三面试室到第一面试室的顺序,逐个进行递减,减完为止)。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考核政审
根据考聘岗位开考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1比例分面试室确定考核对象,原则上第一面试室确定考核对象27名,第二面试室确定考核对象27名,第三面试室确定考核对象28名,各面试室末位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入考核对象,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需进行面试复试,面试复试成绩高者列入考核对象。若确定为考核政审的对象有自动放弃考聘的,所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考核政审工作由考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乡镇(街道)中心小学或县直幼儿园具体负责实施,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考生人事档案情况等,考核政审组由两人及以上组成。考核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做出考核结论、提出是否同意考聘为“赫章县参编管理幼儿教师”的意见。政审材料统一报县教育科技局政工股审核。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核不合格,报考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核政审不合格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考聘岗位要求等情况的。
(三)不符合考聘对象规定的条件的。
(四)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六)其它经研究不能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七、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一)经笔试、面试、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签订劳动合同对象,并在“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签订劳动合同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签订劳动合同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签订劳动合同,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每1年签订一次,甲方为用人单位所隶属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或县直幼儿园,乙方为考聘的“参编管理幼儿教师”,劳动合同按相关规定签订。如因政策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不能续签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
八、合同的变更
参编管理幼儿教师如需终止劳动合同的,须经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县直幼儿园和县教育科技局同意。
九、人事档案管理参照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执行
十、组织领导
成立赫章县“参编管理”幼儿教师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整个考聘工作在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下进行。
十一、相关事宜
(一)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参与考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7-3222369(赫章县教育科技局)
监督电话: 0857-3222778(赫章县纪委监委)
(二)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三)在考聘各环节中,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考聘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考聘过程中,由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考聘信息都将在“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附件1:报名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xlsx(点击下载)
赫章县“参编管理”幼儿教师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zhezhang.gov.cn/xwzx/tzgg/rszp/202306/t20230628_80567233.html)
赫章县2023年面向县内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考聘“参编管理幼儿教师”实施方案(82人,7月10-11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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