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安市人社通〔2013〕149号)文件精神,2013年我县决定招募2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县直事业单位见习,见习期为1年。
一、见习对象和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安顺籍、尚未就业的省内外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
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一个单位一个职位的招募。
报名时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同底一寸免冠相片三张。
二、选拔原则:
1、零就业家庭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
2、专业对口优先;
3、属地优先。
4、品学兼优学生优先。
5、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优先。
三、就业见习补助政策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享受见习生活补助及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补贴,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工资标准,其中同级财政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进行补助,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分别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见习期间,各单位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适当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标准。
四、见习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2013年9月6日
2、报名地点: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五、咨询电话:
0853—6225153
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