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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县2021年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简章(10人,7月19-20日报名)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我市人才集聚步伐,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人才工作推进会精神及全市人才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灵活、务实人才引进方法,加大力度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助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我县事业单位拟引进人才10名。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引才原则及程序

  引才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岗位需求、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引才计划及岗位

  本次引进共提供事业单位岗位需求10个。

  各招聘岗位及学历要求等条件参见《普定县2021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教育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贵州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及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专业目录。

  三、引才范围及条件

  (一)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政治立场坚定,有理想信念。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7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及副高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5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根据工作需要需进一步放宽年龄限制的,需保证应聘人员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存年限不少于15年。

  5.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报名时考生所提供的毕业证书需满足学历和专业同时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市内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含事业单位新聘用仍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1年7月19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截止2021年7月仍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1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7.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需回避情形岗位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法律法规条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9:00至7月20日18: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请考生按照《2021年普定县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各岗位要求进行报名。并自行下载《普定县2021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2)进行填报,每名考生只能选报1个岗位。请考生将本人签字报名表扫描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投递至邮箱:pdrc0220@126.com。

  报名以规定时间内系统收到简历为准,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的则视为无效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普定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市外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聘工作的始终,在引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方式

  本次引才不设开考比例,考试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方式:现场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并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各岗位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凡面试成绩未达到75分者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层次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学历层次相同的进行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县人社部门组织,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个人档案材料完善、真实、有效。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1.经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8月4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岗位所需资格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凡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出示面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取消其相应面试资格,并按相关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考生相关检测规定

  1.7月30日,面试考生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14天内返黔的考生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贵州健康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体温正常方能领取准考证,14天内未离开贵州省内的考生凭贵州健康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体温正常方能领取准考证。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附件3),并签字承诺,如隐瞒、虚报、谎报,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和一切法律责任。

  2.资格复审、面试当天,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资格复审、面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可以参加面试。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具体规定如下:

  (1)“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

  (2)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面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3)未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4)经入场检测合格的考生,由检测工作人员在面试准考证上加盖检测合格章,并持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及检测合格章进入候考室。

  (二)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1.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本次资格复审、面试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1)仍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2)境外来(返)黔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以上人员若来(返)黔须严格遵守“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疫情防控要求。

  (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州)人员来(返)黔后,(不含中高风险地区来黔、返黔人员),需在黔作一次核酸检测,持返黔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自由有序流动。

  (4)云南瑞丽市来(返)黔人员应持有《离瑞放行通知书》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南德宏州来(返)黔人员应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有相关证明的,在抵黔后需要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有序流动,但应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5)7月30日,面试考生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返黔考生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贵州健康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体温正常方能领取准考证,14天内未离开贵州省的考生凭贵州健康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体温正常方能领取准考证。如实填写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附件3),并签字承诺,如隐瞒、虚报、谎报,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和一切法律责任。

  2.面试当天,经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3.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入面试考场前除核验身份时,须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和候考室。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须摘下口罩开始面试,面试结束后佩戴好口罩离开考场。

  4.面试当天,考生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

  5.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6.由于进入考点需要排队进行入场体温扫码检测,候考室、考场等需要保持通风良好,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寒、保暖等个人防护准备。

  7.面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8.为避免因体温、贵州健康码异常影响参加面试,建议考生面试前每天自行测量体温并确认贵州健康码为绿码。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9610096(省外需拨打0851-9610096)。

  9.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0.若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要求另行发布补充通知。

  十、招聘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851-38222870(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851-38225152(普定县委组织部)

   

  附件:

  附件1:普定县2021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2:普定县2021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3: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xls。(点击下载

   

   

   

   

  普定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

  (信息来源:http://www.aspd.gov.cn/xwzx/tzgg/202107/t20210712_689803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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