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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1人,11月19-26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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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空编情况,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职位信息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普定县马官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员(管理岗)1名。

  (二)职位信息

  选调职位详见《普定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及范围

  普定县各部门(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在编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19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

  5.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要求,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

  4.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选调;

  5.未满服务年限;

  6.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与县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

  以上选调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11月19日。

  四、选调方式及程序

  本次选调采取面试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本次选调不设开考比例,但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本次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普定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需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同意并加盖党委(党组)公章,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廉洁自律情况说明;

  5.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白底照片3张,同时提交电子版;

  6.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7.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本人不能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考所需材料及考生本人签署的委托书参加现场报名,所提交材料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的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按手印,不能由代报人代签(按)。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未主动说明本人重要情况或者虚假填报报名信息表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

  报名成功后,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11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到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领取面试准考证,超出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本次选调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分数现场公布。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时间为15分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由考官现场打分,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考察与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考察人选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下一环节。县自然资源局派出2名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结束,县自然资源局综合考察情况按拟调动人选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调动人选名单,拟调动人选名单在县自然资源局及拟调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调动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审批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选调并查有实据的,按规定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五、纪律监督

  (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公告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相关规定处理。

  (二)本公告解释权属中共普定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未尽事宜由我局党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38222497

   

  附件:1. 普定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点击下载

  2. 普定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xls(点击下载

  普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8日

  (信息来源:https://www.aspd.gov.cn/xwzx/tzgg/202411/t20241118_86099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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