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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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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

  贵州师范学院位于贵州省会贵阳乌当区,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前身系创建于1978年的贵州教育学院,2009年改制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17年获批省级“双一流”建设项目建设单位,2024年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

  学校现有18个教学单位、44个本科招生专业、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等10个学科门类,其中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1个,省区域内一流建设学科3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等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名。形成了涵盖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人才培养体系。有一所省级一类示范性附属中学——贵州省实验中学。

  学校有教职工1088人,教师中78人次获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享受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7人,省委联系专家5人,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金师”(教学名师)15人。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贵州省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高层次创新型百层次人才、省级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等55人次。现有省级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科学家工作站、人文社科基地、创新人才团队等省部级科研平台(团队)26个。

  当前,学校正朝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区域一流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目标奋勇前进。现诚邀海内外优秀人才携手共建美好师院!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公告。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引进计划

  第一类、第二类人才引进专业和数量不限,第一类人才可采取柔性引进的方式。第三类人才全年引进46人,具体数量见《贵州师范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表》。学校可根据具体工作实际在第三类人才引进岗位需求总量内对各岗位需求指标进行调剂。

  第一类、第二类人才及人才团队可按程序采用“一人一策”方式直接考核引进。

  三、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才对象范围。通过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在省内流动的,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四、引进类别

  (一)第一类人才

  达到《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整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23〕1号)文件规定的拔尖人才及以上层次人才。

  (二)第二类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在自然科学领域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技术拔尖人才的发展潜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自然科学领域人才近5年来取得以下成果中的任意2项: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科研论文被SCI一区期刊(中科院分区)收录2篇。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省级重点项目1项。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省级专利奖银奖以上1项;或作为第一权利人获得国内发明专利、国际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件以上,并已转让、许可、作价投资获利100万元以上。

  (4)作为主要负责人(排名第1名)完成省级标准化委员会、省行业主管部门立项的省级标准或省级行业标准1项;或主持完成国家重点型号二级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1项,并通过项目主管部门验收;或主持培育省级主要农作物新品种1个或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2个。

  2.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才近5年来取得以下成果中的任意2项:

  (1)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发表理论文章2篇。

  (2)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公布的社会科学期刊目录的权威期刊、SCI一区期刊(中科院分区)、SSCI期刊或CSSCI期刊收录2篇。

  (3)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或主持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4项。

  3.经学校认定并报贵州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贵州省委宣传部、贵州省科技厅审定,取得相当于上述成果的同层次人才。

  (三)第三类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有较强的科研潜力,引进后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各用人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具体需求详见附件《贵州师范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表》。

  五、引进待遇

  第一类人才按照“一人一策”的原则,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通过合同约定。

  第二类、第三类人才学校提供事业编制岗位和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科研启动经费及租房补贴,具体待遇面议。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参加贵州省高层次人才认定,享受医疗保障、公租房等优惠政策。

  六、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师范学院官网(https://www.gznc.edu.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应聘报名

  发布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所报用人单位指定邮箱(标题名称为:本人姓名+专业+用人单位,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

  1.《贵州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应聘登记表》(附件2);

  2.个人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载明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在读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能够证明本人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佐证材料。

  3.获奖证书及科研业绩成果佐证材料。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合同、聘用文件、离职证明等)。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用人单位网站公布。

  注:应聘人员专业名称与公布专业不一致,但研究方向与需求相一致的,须提供应聘人员能体现本人研究方向的代表业绩(一般应为博士学位论文、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的相关文章或主持的厅级及以上项目研究成果等)作为佐证资料结合参考。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佐证材料结合岗位专业要求组织开展论证,论证结果通过的,资格审查通过,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面试)

  第一类、第二类人才及人才团队按程序采用“一人一策”方式直接考核引进。业绩等同于第一、第二类人才的优秀高层次人才提请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后可同意报名。

  第三类人才按照“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原则,用人单位分期、分批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开展线下考核(面试)。面试成绩达80分(按百分制计算)及以上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在用人单位网站公布。

  (五)学校审定

  用人单位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将考核(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相关材料提交至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由人事处按照引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数1:1的比例提交学校审定,审定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审定通过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六)体检

  学校审定通过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贵州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从面试成绩80分及以上且通过学校资格复审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轮)。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等进行,有不得录(聘)用情形的,考察为不合格。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的,视为本人放弃拟聘用资格。

  七、有关说明

  1.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在贵州师范学院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贵州师范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确保引进工作公平、公正。

  2.学校根据学科发展布局、高层次人才队伍结构等情况,择优遴选符合学校发展需要的人才。对已完成引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关闭报名通道,不再接受报名,并在用人单位网站公布。

  3.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应聘以下岗位应主动申报与校内相关人员的亲属关系、师生关系:双方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

  4.被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5.获聘人员聘任在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按相关规定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6.学校鼓励高层次人才面向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按规定择优选派高层次人才与高科技企业、科研院所间开展双岗互聘柔性流动,助力高层次人才科研成果转化。

  八、未定事宜,由贵州师范学院商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九、本方案由贵州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州贵阳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咨询电话:人事处胡老师(0851—86270464)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网    址:https://www.gznc.edu.cn/

  附件:

  1.贵州师范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表.xls(点击下载

  2.贵州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应聘登记表.xlsx(点击下载

   

   贵州师范学院

  2026年4月16日

  (信息来源: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604/t20260416_90013589.html)

  贵州师范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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