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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4月1-15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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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毕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毕节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毕人社通〔2020〕137号)、《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毕节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毕人社通〔2024〕220号)、《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25〕5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工作地点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毕节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持《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以下人员:

  1.“4050”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指经民政部门认定,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失业人员。

  3.持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员。指有劳动能力并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登记失业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指被国家依法征地或因重大自然灾害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农民。

  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包括: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②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③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高校毕业生;④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⑤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中的人员。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在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时,其失业登记需处于有效状态,且登记失业期间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无工商营业执照等信息记录。

  (二)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不受专业限制。

  3.熟练使用基本办公软件,具备一定文字写作功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15日。

  2.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将以下材料扫描打包,以“姓名+联系电话”命名文件名,发送至指定邮箱:wnxrsj000123@163.com。

  所需提交材料:报名表、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就业创业证》扫描件。

  3.咨询电话:0857-6222553。

  (二)资格审查

  由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资格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进入面谈程序。凡弄虚作假经查实的,取消面谈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面谈

  主要考察应聘对象思想动态、工作态度、以往从事职业经历、对团队配合协作和个人理解等,对面谈情况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职位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职位拟聘用人员,面谈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面谈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7天。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面谈成绩依次递补。

  五、薪酬待遇及管理

  1.工资标准

  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要求,岗位待遇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要求缴纳社会保险。

  2.聘用期限

  最长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如满足城镇公益性岗位二次聘用条件,可给予二次续聘,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3.考核管理

  被聘用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保密纪律,服从单位管理。如出现违规违纪违法情况,用人单位有权按照制度和合同进行处理或解聘。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

   

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0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zweining.gov.cn/xwzx/gsgg/202603/t20260330_89920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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