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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2026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人才引进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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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毕节市2026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及《关于做好纳雍县2026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人才引进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为做好本次引才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引才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对象

  经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9: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857—3531064

  四、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资料以引才单位和主管部门通知为准。包括但不限于:

  (1)《报名表》原件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6年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于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1份(2026年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境)外学历及高校自设学科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②所学学科专业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中英文课程成绩单(须经正规翻译机构翻译为中文)及所学课程证明,并签署《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

  ③高校自设学科人员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科设立批准文件或官方说明,以及所学课程证明和课程成绩单,并签署《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

  (4)毕业证书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的人员,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二级专业(或研究方向)有效证明(证明中须附专业代码,出具机构层级不得低于院级,如研究生院,须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校公章),并提交《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

  (5)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6)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1)。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7)报考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8)报考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医师资格等资格的,需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6年度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资格证的,可先作出个人承诺,截至2026年12月31日未提供《岗位表》要求相应资格证的,取消引进资格)。

  (9)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6年规范化培训结业的,可提供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

  (10)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

  (11)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原则上要求资格复审对象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若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相关责任由资格复审对象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专家认证程序(国境外学历及自设学科)

  对属于本公告第四条第(3)款所列的国(境)外学历人员和高校自设学科人员,引才单位收取材料后,不得当场直接判定是否符合条件,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1.材料初审:引才单位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予以收件;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并在资格复审期间补充。

  2.组织专家认证:引才单位汇总相关考生材料,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成立专家组,依据《简章》规定的专业参考目录及岗位要求,对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的相近性进行认证。

  3.认证内容:专家组重点比对课程相似度(相近率须达到70%及以上)、学科内涵、培养方向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填写《专业比对专家认证表》,出具“通过”或“不通过”的明确结论。

  4.结果反馈:引才单位根据专家认证结论,在资格复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30日17:00前)通知考生本人。认证通过的,进入面试环节;认证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引才单位须做好记录并告知考生理由。

  5.异议处理:考生对认证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向县人社局书面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面试时间及形式:面试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详见资格复审结束后发布的面试公告。请资格复审合格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资格审查相关公告,如因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引才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引才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和做好短信等记录备查。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主动与引才单位联系,保持通信畅通,并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三)引才单位严格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引才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引才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引才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和做好短信等记录备查。

  (四)对国(境)外学历及自设学科人员,引才单位须在专家认证完成后,将认证通过人员名单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一并公示。未通过专家认证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五)引才后续各环节信息都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读公告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联系引才单位或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才单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六)引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因审核人员未严格把关、未按要求组织专家认证,导致不符合条件人员通过审查的,由此引发的信访、舆情及一切后果,由相关审核人员及引才单位自行承担。

  附件:

  附件1.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点击下载)

  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点击下载)

  附件3: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docx(点击下载)

 

 

 

 

  纳雍县人才引进工作专班办公室

  中共纳雍县委组织部(代章)

  2026年10月13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znayong.gov.cn/xwdt/tzgg/202610/t20261013_909841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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