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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兴仁县鲁础营回族乡人民政府招聘临聘人员1人公告(8月15日-20日报名)

  根据工作需要,经鲁础营回族乡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 、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1.招聘人数:1人

  2.工作地点:兴仁县鲁础营回族乡人民政府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黔西南州户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25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2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

  5. 需本人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驾龄,能够熟练驾驶小型轿车。

  四、以下人员不予聘用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现在职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6.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五、招聘步骤

  (一)发布信息:在兴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简章,公开招聘。

  (二)报名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0日,不收取报名费,过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设在鲁础营回族乡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859-6370002;网上报名需填写《兴仁县鲁础营回族乡人民政府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条件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邮箱:1076623346@qq.com。

  (四)面试及录取:

  (1)面试:资料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和考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取:根据面试及综合考核进行选拔,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

  六、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类型

  经面试和考察合格后,确定为临聘人员,与乡政府签订《临聘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二)聘用待遇及要求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面议;

  2.被聘用者一经录用,不得同时在外兼职,否则,予以辞退;

  3.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或不能正常履行工作任务的,乡政府有权随时给予解聘。

  七、未尽事宜,由乡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鲁础营回族乡人民政府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doc(下载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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